书摘
再后来,就是我这一代(大多数是知识分子:自由职业,教育,医学,法律等等)。而这一代在1962年差不多所有人都到了法国。我,到的更早一些(1949年)。正是由于我——我有些夸张——开始了“混合婚姻”。以近乎悲剧、革命、稀有和冒险的方式。一如我热爱生活,我的生活,我也热爱构成我的东西,其要素本身就是语言,就是法语,是人们教我学习的惟一语言,也是我能够自认对之多少负责任的惟一语言。
这就是为什么,在我的��字中,有一种——不说是邪恶的,但有些粗暴的——追踪这种语言的方式。这是因为爱。普遍的爱凭借的是语言之爱,这种爱不是**的,也不是保守的,但它要求证明。是的,很多证明。人们并不是用语言做随便什么事情,语言先于我们存在,它在我们之后幸存。如果人们用某种东西影响语言,那必须很细致地去做,以不尊重的方式尊重语言的秘密法则。这就是不忠实的忠实(fid61ite infidele):当我对法语施暴时,对我认为在其生命和革命中之语言的指令,我是怀有精雅的敬意的。我不无微笑、有时还蔑视地读那些没有爱情而正是强暴一种法国语言的“传统”拼音和词法的人们,他们摆出早熟射精的童男的神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难以触及的伟大法语,在等待下一个的时候,注视着他们。我在《明信片》(Paris:Flammarion,1980)中,有些残酷地描绘了这个场面。
在法语的历史中留下踪迹,这是我所感兴趣的。我靠这种激情而生,若不是为了法国,至少也是为着某种几个世纪以来法语已经吸收的东西。我认为,如果我热爱这种语言,一如我热爱我的生命,而且有时候胜过爱这样或那样的正宗法国人,那是因为,我是把他作为一个异乡人来热爱,这个异乡人已经被接纳,已经把这种语言作为对他的惟一可能来占有,激情和竞争。
所有阿尔及利亚的法国人都会同意我的——无论是不是犹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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