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 民事法律制度
一、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二、民事主体
(一)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1.宣告失踪
2.宣告死亡
(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无民事行为能力与监护
三、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一)民事法律行为
1.行为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3.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不得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无效的民事行为
(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重大误解所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四)代理
四、民事权利
(一)财产所有权
(二)债权
1.无因管理所生之债
2.不当得利所生之债
3.侵权行为所生之债
(三)人身以
五、民事责任
(一)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二)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
(三)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二部分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第三部分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
第四部分 刑事法律制度
第五部分 诉讼法律制度
第六部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