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
时间是个孤单的孩子
爱情是美丽的穿肠毒——不穿肠几次,怎知毒性如此?穿了肠,仍然不悔。爱了一生,却是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
你喜欢
天津有家门店,煲汤卖,名字真好——你喜欢。
看了惊人惊心。
你喜欢?是,是。你喜欢,我就喜欢。
你喜欢低调我就低温,你喜欢真,我就率真……你喜欢吃红烧肉我就去学,你喜欢吃家常饼,我就去试着烙……
你喜欢去逛商场,我就陪着你逛,你想知道天津那个洋货市场是什么样,我就带你去看——进去一看,全是卖水货的。你笑了,得意地说:“如果不是我,你怎么会到这种地方来……”其实心里得意的是,因为自己喜欢,他就肯带着她来,穿越乱哄哄的街巷……有了烟火夫妻的味道,爱情盘剥到*后,抽骨扒筋完了,缠绵的情话说尽了,只剩下这家常温暖。他说,有*香的香油,纯芝麻的,你一定爱吃,以后,给你吃这*好的香油——哪里用吃,听着就香。
因为你喜欢,不喜欢的���情也会喜欢。
去逛超市,易初莲花。榴莲惊人的臭,才不管,撒娇说,要吃要吃。他说,好好好。买了榴莲,车内全是臭臭的味道,他还甜蜜地说:你就是我的臭臭……
爱到深处,一定是爱着她的爱。
你喜欢,我就讨好,就拱手送江山的样子,人生的织锦繁华无非是这样——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原来是为讨自己女人欢心,十万里加急,从云南运荔枝到长安,到了长安,叶子的绿还是鲜亮的,杨玉环笑得开心,手剥荔枝,圆润动人的白,他送到她口中,傻子一样地说:你爱吃,明天还让他们送……“不知累死了多少马儿……”
你喜欢,我就臣服于自己的尊严之外。
不张扬了,不清冽了,只为做一个低眉女子,在你面前,宛如张允和,一生陶醉在爱意中,九十岁了出来,还一副女孩子样。爱昆曲的婀娜,爱穿秀美的旗袍,爱那美丽的春与小昆虫,爱那缠枝莲的花被面,她低眉于爱情,讨自己男人喜欢,这样的喜欢,是大喜欢。
你喜欢,我便站成你要的姿态,失了自己又如何?你喜欢,我便是你案上的那枚砚,任你磨来磨去;你喜欢,我就拼了所有都给你——你没钱,我给你钱,即使去借,也要让你欢喜着,去做你自己的事情,你喜欢挥霍,我就让你挥霍,原则在爱情这里没有意义……她因为爱他,所以,借了钱给他买摄影机,然后假装说,我借别人的,你可以用,可以用一生,因为他喜欢摄影,因为他没有钱。
你喜欢,我就要修改自己,变成你要的样子——痴情、深情、坚贞不渝,只要你喜欢,我就拼尽所有力气去抵达,我还喜欢着你的喜欢,你的父母,我会去孝顺,你的爱好,我会宠着它,你的所有,都是我所喜欢的所有……
所有的,都因为你的喜欢而我才去喜欢。
深爱一个人,总是嫌不够,再爱,总觉得还欠一点点,明明上午才相见,只因为没有说上半句话,只因为没顾得上她,才觉得委屈了她,所以,开上几百里带她去看风景,这样的任性到了没原则……还是觉得不够,还小心翼翼地问:高兴吗?累吗?想当年,杜月笙为讨好孟小冬,派直升机从北京接到上海,从来不去机场接人的他,亲自去接孟小冬,然后嘱咐好家人:她来,就是我们家*珍贵的那个人。每餐必亲自问:你喜欢吃什么?
难怪孟小冬多年后还说,杜死了,我就没了知音。他死后,她未曾再开口唱,只在台湾打打麻将,教教学生,广陵绝响,无人再和,再讨谁的喜欢呢?没意义了。
爱情的质地应该是这样吧,在似水流年里,把她当成手心里的宝,连缺点都可爱,莲花未出水前*美,但莲花凋落了同样美——因为凋在了爱人的怀里,有一首诗说,如果我死,那么,让我死在你怀里。这是一种大欢喜,你喜欢,我也喜欢。
而*流俗的日子里,他说,到了鹤发鸡皮,我还把你当成宝贝。
这样的话,比我爱你情意绵绵,不是故意讨好,只因为,爱到不能再爱。只能说,你变老些吧,变丑些吧,这样,就没人再喜欢你了,只有我在喜欢……小孩子一样愚蠢的话,而她在对面,听得泪潸然,一下抱住他:如果我不爱你了,就是我不在了……你喜欢什么样子,我就变成你喜欢的样子。他轻声说:你的样子就是我*喜欢的样子……
一切因你而值得。因为,你喜欢。
太过用力
很用力地爱一个人会如何?天天问,你爱我吗?追赶着他,翻他手机,担心他被别的女人抢去……用力地爱着,生怕一松手,他就跑了。
他果然跑了。
被窒息的爱情总有喘息不过来的时候,爱情讲究的是山高水远吧?看川上弘美的《老师的提包》,仿佛一场低能的恋爱,两个安静的人,两颗安静的心,悄然的绽放着,似一朵小荷花,清幽的,哪怕*后到了上床,仍然让人觉得安静得似一朵莲花在绽放着。
而太过用力,会纠缠于内心,会让所有的饱满太过张力,是一张拉满了的弓,射得一定远吗?怕是会断掉。
她追上去,当着所有人的面,骂着问着——你为什么变心?为什么?然后厮打,然后痛骂,恨不能泼了硫酸——变了心的人,泼了硫酸也回不来,太过用力,伤的一定是自己。
一场情事,泼墨太多了,用力太猛了,自己都收不住。洪水泛滥的结果是将自己淹没了,也许好的爱情应该是云淡风轻,安静地看着对方,对方是自己的一块清新的糖,想起时,安静地抿一下,就够了,有的时候,爱情需要距离,需要空间,需要化骨绵掌……
喜欢欣赏山水画,*好的山水画。留白非常合适,多了,显得空,少了,就觉得拥挤、密集,有一个叫渐江的画家,留白恰好,看上去,山高水远,无限的舒服。
太过用力,其实是太过密集,用力太多的爱情,有时会如同用手掌打在柔软的垫子上,深深一拳下去,很绵软。除此以外,一无所获。
一遍遍地问,你爱我吗,你爱我多久,你会娶我吗?这样的没着没落,其实,还是爱情的无奈。到拿刀子逼着人家问时,其实爱情就到了尽头。
王菲在爱上谢霆锋时,太过用力了,总是十指相扣与他一起出来,大人家十二岁,不是不心虚的,尽管看上去年轻。可是,年轻能撑多久?后来看到她和李亚鹏,心里终于踏实下来,不用力的爱情,轻松的爱情才会长久,但是,如果真爱一个人,怎么舍得不用力呢?
一切因她而值得。
如果没有她——花也不香了,生活亦不叫生活……开会时会无限地想念她,她吃饭没有?喝水没有?在干什么?如果没有他,简直像中了毒的花,渐渐地枯萎了,有人说卡夫卡,他不是死于肺病,他是被自己分泌出来的绝望毒死的。
如果被爱情毒死呢?太过用力的爱情大概都是如此——何海莹死了,先割腕再上吊,生怕死得慢,去追自己的师傅白云峰,只留下一个小小纸条——“请把我葬在他的身边”。
还有那世俗中用力的爱情,一次次翻看他手机,是否与别的女人来往,一次次地嘱咐,你不要再和旧爱来往……其实都用力过猛,拉得太满会折,绳,绷得太紧也会折,爱与不爱之间,到底是个什么度什么界限?谁也说不清——因为说得清的,从来不是爱情。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碎。”我想,*坚固的爱情是懂得一个人的灵魂与心,就像杨绛懂得钱钟书,这种懂得,似读一本值得读的好书,读一生,不会倦。而他们的用力,是持续的温度,是持续的力度,一直是这样,不高,不低,不温,不火。
我希望有这样一个爱人,持续而温度持久地爱着我,开始有多爱我,死时,仍然这样爱着我。
这样的温度和爱情,并不好坚持——开始的开始,温度总是高,烧得两个人快崩溃,说着胡话,用力地爱,再用力还嫌不够,爱他再多也不够,总嫌少一点,想她再多还是少,总嫌想得少,镜花水月里,**的她和他呀,待十几个小时还觉得白呆,支着下巴看着对方,看多久也似白看……高温时,可以模糊很多东西,比如缺点,比如个性,热恋时,看着个性就是特点,从不是缺陷。
这样的温度,其实一直在用力。用力而不自知。
总有**,爱情渐渐走上正常的程序,在一粥一饭之间了,在一朝一夕之间的,爱情才进入恒温阶段,你提醒我要吃药,我提醒你要喝水,出门要多穿,寒露了,要加衣呀。
比较而言,我更喜欢恒温的爱情。可是,如果烧起来,不用力地爱也是不对的——满院子的桃花开得艳得像一场浓密的情事,一辈子能有几次盛开呢?张爱玲只开过**的一次,她的爱情没有了,她的才情也没有了……看到这句话,潸然泪落。
她太过用力,把心弄碎了,一生在奔波流离。当她把自己所有稿费全寄给胡兰成让他在流亡中生存时,她后悔过吗?从来没有。她爱了他一生,又厌恶又爱,不许别人提及他,所以,她的用力,是在用命在爱这一场,到*后,她的心里还有他——真爱过一个人,永生不忘。
而能用力的爱一个人,趁着还有一颗爱的心,其实,是幸福——哪怕*后碎了灭了,而心里,永远会有这一个人。永远会有。
岁月忽已晚
照镜时,忽然惊叫:我有白头发了——如临大敌,急急地拔下来,还拔错了,弹虚发,居然拔了几根才对了。
后来,后来,英雄气短了,因为,白花花一片,至少有几十根,还拔吗?——当然不拔了。拔不过来了,于是小心翼翼地去上网查,怎么可以治早生华发?
头发乌黑是因为头发里含有一种黑色素,黑色素含量越多,头发的颜色就越黑;反之,黑色素含量越少,头发的颜色就越淡……这样的说明文居然看得很仔细,那篇文章叫《头发为什么会变白》。
何首乌五十克以水煎煮后去渣,加入一杯的白米和适量冰糖、红枣熬成粥……这样的偏方看上去比较可信,于是开始煲粥,天知道我是多么没有耐心的人,但蹲在炉子前小心地等着,翻看诗集,上面写着衣带日以缓,岁月忽已晚。热气扑出来,嘘了眼睛,眼睛一下子红了起来,眼泪往外逼——岁月忽已晚呀。
仿佛还是青春年少,骑着单车去樱花树下看樱花,和花期比着谁更年轻得似一滴水,转眼就生了华发。
昨天还是激情到凌晨喝酒猜拳的少年,**走了几里路,忽然就觉得倦,就想早早回家,喝一碗清汤,趁着黑眼圈还没有出来,然后,睡去……
她来电话,从前一直要说电影音乐哲学,要列举无数的五位数以上的外国人名,要从国外说到国内,从唐宋说到诗词歌赋,**来了电话,**句就问,染头发,要哪种染发膏比较好?还有,乌鸡汤真的好吗?觉得皮肤好松呀。
老,就这样逼仄得来了。
她给他发短信:山药切丁,然后和黑芝麻粉、冰糖熬成浓稠糊状可以治白头发……他满头白发了,爱上这样年轻的女子,自然是更怕老,但五十岁的他看上去不再年轻,虽然他说自己心还年轻,但她坐在他旁边,看着他发短信,居然把手机离得很远,一个字一个字拼着……眼泪,就那样狂泄了出来,原来,他眼睛都花了呀,原来,他发的每一个短信都如此珍贵呀,岁月已晚是什么心情?连狂妄的李敖都说,老掉了呀,老掉了。他说,我一周六天一个人住阳明山上,让小他三十岁的太太适应没有他的日子,因为,他注定会提前离她而去……我听得心酸,心里一片苍绿。
书上说,“从额经头顶到后枕部,再从额部经两侧太阳穴到枕部。每次按摩1~2分钟,每分钟来回揉搓30~40次,以后逐渐增加到5~10分钟。这种按摩可加速毛囊局部的血液循环,使毛乳头得到充足的血液供应……”她把这条短信发给他,他笑了,说,你还真信呀丫头。
她不信。可是,宁愿相信这样可以使头发变黑。变黑了,他就像年轻人一样充满自信了,如她一样的年龄了,这个动作很重复很烦躁,她只用了一次就再也坚持不下去了,可是,有一次她和他在一起,发现他一直在做这个动作,一直在做,他说,也许管事呢,也许呢。——那才真叫心酸,刹那间,发如雪,谁可以和时间作战,必败无疑,时光真**,韶光真贱呀。
——别以为自己年轻,别以为。
我小侄女,一头茂密黑色短发,一身白衣衣裙,宛如仙子一样站在我身边,高挑明亮,多像天使。我想起二十年前,我也同样的衣着站在家里的枣树下,妈告诉我,枣树这种树呀,*晚开花,*早落花呢。我呆了一下,看着五月的花,嫩绿嫩绿的小花,淡淡的香气扑出来,也就一瞬,它就落了呀,*晚开花,*早落,多像这又美又短暂的青春呢……其实光阴已向晚,早晨的阳光一点点抖落了,从发现**根白发开始,年轻的容颜走向凋落,我急着吃黑芝麻粥,急着用*好的眼霜……这些无济于事的东西,它不过是替我抵挡一阵时光的乱箭,总有**,时光真的兵临城下,缴了我的机械,我彻底沦为败寇,总有**。
我愿意我在向晚的光阴里活得从容而淡定,在时光中闻到甜美和清淡的气息,在盈盈转身时,如*美丽的青衣,水袖一拂地,满是那风华绝代的身影……
我真贪婪——连老,我都渴望是一种华美的老,虽然知道,老有一种腐朽的味道,那老人的味道,离得再远,也闻得出来,所以,我理解了张爱玲,她远离了人,是因为,不愿意让别人看到她的老,也有一个法国影星叫碧碧,五十岁以后,家里不让安镜子。
京剧派中有一种说法是错骨而不离骨,不温不火、不嘶不懈,涩中带滑,我忽然想这岁月忽已晚的日子,大概也是这样,打马扬去,唱着未开言不由我珠泪滚滚。那是《让徐州》的里面的**句,言菊朋唱的,我听到后,眼泪流了出来,我知道,尽管我还年轻,可是,我的心老了,心老,那才是真老了呀。
格格不入
格格不入是好词。也是好状态。
有很浓烈的孤单与个色。是野草闲花逢春生的渺茫。这样一想,心早成了一片冰心在玉壶。
就这样格格不入着——永远和众人不一样,独自成行。很独自。
陈丹青说鲁迅,很独自,很格格不入。也提到过张爱玲,**次在上海开文代会,别的女作家穿列宁装,她穿了花旗袍,还烫了大波浪的头发,气氛与现场如此格格不入。于是她走,继续自己的格格不入。
格格不入真是一种别致的别扭——我耽美于那种别扭,“芳华怕孤单,林花儿谢了,连心也埋葬了,他日春燕归来身何在……”在凄清的春夜,听到黄莺莺这首《野草闲花逢春生》,眼泪湿了丝绸的枕,这调子,如此清寂,如此销魂,带着三生七世的孤单——真似一个冤魂的格格不入。
是阮玲玉原声大碟的录音,让黄莺莺唱起来,似泣似勾魂——我想起我的少年,一个人在城墙上乱逛,秋日的午后,梧桐落了叶,城上风大,吹起我的短发,我的旧裙子也飘呀飘,我呀我,不穿红,不戴红,我穿过那些繁华的少年时光,很独自。
不合群,不热闹。一个人远行,喜欢陌生,喜欢隔阂,喜欢人与人之间的淡薄相处。喜欢这样的格格不入。
格……格……不……入。多生花的妙词。是小众的,是自我的。是张爱玲的远行,是嘉宝的不与世人来往,她们知道,沾着人就沾着脏。
实在是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有人形容一个女友——她怎么就和别人不一样,她一进来,满场就闪着银光似的,冷艳凛冽,一下子揪住人的心。似当年言慧珠,只有言慧珠那样热烈,连穿衣都盛大到似一场盛宴,爱情更是,都语不惊人死不休。她的格格不入让她只活了四十七年,注定的遭非议,注定的人缘不好。又有人说火丁,一语既出,就是这孩子忒个色,个色是什么?格格不入。
说火丁冷,不热络。说去她的家,还要换上她家里衣服,因为家里太干净……又说她和琴师合不来,和这个合不来,那个也合不来……我听得心里窃喜,这是我心里的火丁,她独出心裁活出自己来,永远和别人不一样。她一出场,满场都安静,其实只是穿得阴丹士林布的旗袍,简明扼要,但只抵冷艳的要害。
我喜欢这样的格格不入。
随大流的东西,一定艳俗。众人都是均码状态,仿佛一个尺寸的衣服,永远统一的样式,永远的一样的尺寸。我从来不买那样的衣服,我更愿意买**,买量体裁衣的,那**的,只属于我的。
就像爱一个人,爱这个人,哪怕知道他坏他烂,可是,因为贪恋这人世间的一点点爱一点点温暖,便飞蛾一样,扑向了火。这一场盛宴,是一个人的盛宴,与现实的爱情如此格格不入,不温暖,不体贴,不妥当,带着罂粟的邪恶与放荡——但她一意孤行,一定要一意孤行,“蝴蝶儿飞去心亦不在,凄清长夜��来拭泪满腮,是贪点儿依赖,贪一点儿爱”,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呀,贪一点儿爱,就飞身扑火,就与现实的爱情背道而驰,那根反骨呀,把人逼到根本没有退路。为什么明知是万丈深渊还要跳——因为除了跳没有别的选择,难道要把青春耗尽没有半丝爱情?难道要苟延残喘地活下去?与大多人一样,结婚生子,无端地变老,把一个鲜活的生命耗成渣子?不不,不如燃烧,哪怕烧成了灰烬,摸起来也是烫的,至少,有爱的余温。
那格格不入的人,大抵是人缘不好的。或者说不被大众认可。但小众,一定是绝世倾城的姿态在众人面前。格格不入,那其实是一种**的情调。
有一日,在街上,看到一女子,着白衣,风吹起凌乱的短发,夹一支烟,抽着,一边抽,一边看着天空。那瘦腰和白衣都形成极寂寞的风景,那姿态,极格格不入。我盯着她,愣了好久,感觉那格格不入,其实,是人世间*美的风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