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者突然爆发出残暴的一面,其心理学上的起因很可能仍然是恐惧,但在我父亲看来,这种无必要的恶,乃道德上的缺陷——正在耕田的他,突然丢下犁把冲到我面前,从我手上夺下竹棍,面容因为咬牙切齿而扭曲。
慑于他突如其来的暴怒,我的手软了。多年以后,我还记得他说的话——“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罩纱灯”,但当时只是让我感到不解和迷惑。现实生活并不像父亲的顺口溜那样慈悲。蝼蚁和飞蛾的生命如此卑贱,几乎一直以来都是孩子的玩具,我如何能理解他那种有所不为的朴素哲学?
杀生这种事,也有用进废退的问题。过了几年,我开始在学校寄宿,兴趣转向,从此告别了嗜血的生活。时间一久,绝活生疏,偶尔对着一只鸡也踌躇良久不敢下手,碰上熟练的杀猪师傅露天作业,还会心跳过速,两眼一黑——并不仅仅是场面血腥,也是这种情景刺激了我的不忍之心。
人类的不忍之心没有什么道理,除了动物本能,更多的是习俗。除了宗教的戒条(大乘佛教禁杀生)的影响,或者某种理想人格的投射(儒家倡导“君子远庖厨”),还有些是情感因素,或者文化中的道德禁忌使然。这些因素乃至传统的食物结构,都会对我们的行为产生规制。但归根结底,我们乃有理性的人类,与一条蛇狭路相逢的时刻.制伏它也许需要足够的勇气,但在****的情形下虐杀一条蛇,或者哪怕是虐待一只注定要挨J3子的鸡,都是无必要的恶行。
这当然是有争议的话题,鲁迅为此写过《倒提》。有人觉得,针对食用动物的临终关怀未免虚伪,是因为他们没有搞清楚虐待和吃肉的基本区别。对我父亲来说,缺乏不忍之心的人是可怕的,这和他吃不吃肉毫无关系。说到这里,我不想争辩熊胆到底有没有**价值,但既然人造的化合物完全可以取代熊胆,继续虐待黑熊,并且占它们不会说话的便宜,就可谓残忍。
除了大乘佛教的信徒,不论古今中西,鱼虾鸡鸭牛羊都是常见的食物,没人为吃它们的肉而感到不安。不管在哪个社会里,人的生存总是**位的。吃掉这些动物不会被看作“必要的恶”,因为动物包含的蛋白质和脂肪对人类如此重要,摄入足量的蛋白质和脂肪甚至被看作一种人权。但也应看到,人心并非一成不变。想来西方人也曾吃海豚和狗肉,但如今把吃海豚和狗肉都算作野蛮行径,是无必要的恶,而在亚洲人看来,加拿大人猎杀海豹的方式才算真的残忍。不管怎么说,以前觉得司空见惯的事情,过了些时候,也许就觉得残忍。这就是我们的食谱变得越来越单调的原因。
在以食肉为人权的社会里,动物福利的思想扩张得如此之快,证明我们在此事上的困境。时髦的理论家当然可以用全球化与地方性知识的冲突来描述这种现象。但对我来说,父亲的暴怒给我留下的印象更加深刻:在一个令��纠结的话题上,诉诸理论、法律或舆论都可能无解,归根结底,每个人只能根据自己的内心作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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