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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归类基础

  • 作者:刘文丽
  • 出版社:中国商务出版社
  • ISBN:9787510304385
  • 出版日期:2011年04月01日
  • 页数:361
  • 定价:¥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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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编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1.1 协调制度的结构
    1.2 协调制度的重审和修订
    1.3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1.4 进出口税则和海关统计商品目录
    第二编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2.1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2.2 商品归类的操作程序
    第三编 **类活动物:动物产品
    3.1 本类归类要点
    3.2 第1章活动物
    3.3 第2章肉及食用杂碎
    3.4 第3章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3.5 第4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3.6 第5章其他动物产品
    第四编 第二类植物产品
    4.1 本类归类要点
    4.2 第6章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4.3 第7章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4.4 第8章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橘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4.5 第9章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4.6 第10章谷物
    4.7 第11章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
    4.8 第12章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
    4.9
    文章节选
    **编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1.1 协调制度的结构
    1.2 协调制度的重审和修订
    1.3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1.4 进出口税则和海关统计商品目录
    第二编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2.1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2.2 商品归类的操作程序
    第三编 **类活动物:动物产品
    3.1 本类归类要点
    3.2 第1章活动物
    3.3 第2章肉及食用杂碎
    3.4 第3章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3.5 第4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3.6 第5章其他动物产品
    第四编 第二类植物产品
    4.1 本类归类要点
    4.2 第6章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4.3 第7章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4.4 第8章食用水��及坚果;柑橘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4.5 第9章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4.6 第10章谷物
    4.7 第11章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
    4.8 第12章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
    4.9 第13章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4.10 第14章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
    第五编 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5.1 本类归类要点
    5.2 第15章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六编 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6.1 本类归类要点
    6.2 第16章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
    6.3 第17章糖及糖食
    6.4 第18章可可及可可制品
    6.5 第19章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
    6.6 第20章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6.7 第21章杂项食品
    6.8 第22章饮料、酒及醋
    6.9 第23章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
    6.10 第24章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七编 第五类矿产品
    7.1 本类归类要点
    7.2 第25章盐;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
    7.3 第26章矿砂、矿渣及矿灰
    7.4 第27章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
    第八编 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8.1 本类归类要点
    8.2 第28章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物
    8.3 第29章有机化学品
    8.4 第30章药品
    8.5 第31章肥料
    8.6 第32章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类似胶粘剂;墨水、油墨
    8.7 第33章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8.8 第34章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烛及类似品、塑料用膏、“牙科用蜡”及
    牙科用熟石膏制剂
    8.9 第35章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
    8.10 第36章炸药;烟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
    8.11 第37章照相及电影用品
    8.12 第38章杂项化学产品
    第九编 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9.1 本类归类要点
    9.2 第39章塑料及其制品
    9.3 第40章橡胶及其制品
    第十编 第八类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10.1 本类归类要点
    10.2 第41章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10.3 第42章皮革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10.4 第43章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
    第十一编 第九类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11.1 本类归类要点
    11.2 第44章木及木制品;木炭
    11.3 第45章软木及软木制品
    11.4 第46章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第十二编 第十类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
    12.1 本类归类要点
    12.2 第47章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
    12.3 第48章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
    12.4 第49章书籍、报纸、印刷图画及其他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设计图纸
    第十三编 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13.1 本类归类要点
    13.2 第50章蚕丝
    13.3 第51章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13.4 第52章棉花
    13.5 第53章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
    13.6 第54章化学纤维长丝;化学纤维纺织材料制扁条及类似品
    13.7 第55章化学纤维短纤
    13.8 第56章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13.9 第57章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
    13.10 第58章特种机织物;簇绒织物;花边;装饰毯;装饰带;刺绣品
    13.11 第59章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
    13.12 第60章针织物及钩编织物
    13.13 第61章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13.14 第62章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13.15 第63章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旧衣着及旧纺织品;碎织物
    第十四编 第十二类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14.1 本类归类要点
    14.2 第64章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
    14.3 第65章帽类及其零件
    14.4 第66章雨伞、阳伞、手杖、鞭子、马鞭及其零件
    14.5 第67章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第十五编 第十三类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
    15.1 本类归类要点
    15.2 第68章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
    15.3 第69章陶瓷产品
    15.4 第70章玻璃及其制品
    第十六编 第十四类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16.1 本类归类要点
    16.2 第71章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第十七编 第十五类贱金属及其制品
    17.1 本类归类要点
    17.2 第72章钢铁
    17.3 第73章钢铁制品
    17.4 第74章铜及其制品
    17.5 第75章镍及其制品
    17.6 第76章铝及其制品
    17.7 第78章铅及其制品
    17.8 第79章锌及其制品
    17.9 第80章锡及其制品
    17.10 第81章其他贱金属、金属陶瓷及其制品
    17.11 第82章贱金属工具、器具、利口器、餐匙、餐叉及其零件
    17.12 第83章贱金属杂项制品
    第十八编 第十六类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
    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18.1 本类归类要点
    18.2 第84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18.3 第85章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九编 第十七类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19.1 本类归类要点
    19.2 第86章铁道及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铁道及电车道轨道固定装置及其零件、附件;
    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
    19.3 第87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19.4 第88章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19.5 第89章船舶及浮动结构体
    第二十编 第十八类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或外科
    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20.1 本类归类要点
    20.2 第90章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20.3 第91章钟表及其零件
    20.4 第92章乐器及其零件、附件
    第二十一编 第十九类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21.1 本类归类要点
    21.2 第93章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第二十二编 第二十类 杂项制品
    22.1 本类归类要点
    22.2 第94章家具;寝具、褥垫、弹簧床垫、软坐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未列名灯具及照明装置;
    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品;活动房屋
    22.3 第95章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22.4 第96章杂项制品
    第二十三编 第二十一类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23.1 本类归类要点
    23.2 第97章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第二十四编 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的海关行政管理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商品归类基础》模拟试卷
    主要参考资料
    目录
    **编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1.1 协调制度的结构
    1.2 协调制度的重审和修订
    1.3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1.4 进出口税则和海关统计商品目录
    第二编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2.1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2.2 商品归类的操作程序
    第三编 **类活动物:动物产品
    3.1 本类归类要点
    3.2 第1章活动物
    3.3 第2章肉及食用杂碎
    3.4 第3章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3.5 第4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3.6 第5章其他动物产品
    第四编 第二类植物产品
    4.1 本类归类要点
    4.2 第6章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4.3 第7章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4.4 第8章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橘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4.5 第9章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4.6 第10章谷物
    4.7 第11章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
    4.8 第12章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
    4.9 第13章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4.10 第14章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
    第五编 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5.1 本类归类要点
    5.2 第15章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六编 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6.1 本类归类要点
    6.2 第16章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
    6.3 第17章糖及糖食
    6.4 第18章可可及可可制品
    6.5 第19章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
    6.6 第20章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6.7 第21章杂项食品
    6.8 第22章饮料、酒及醋
    6.9 第23章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
    6.10 第24章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七编 第五类矿产品
    7.1 本类归类要点
    7.2 第25章盐;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
    7.3 第26章矿砂、矿渣及矿灰
    7.4 第27章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
    第八编 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8.1 本类归类要点
    8.2 第28章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物
    8.3 第29章有机化学品
    8.4 第30章药品
    8.5 第31章肥料
    8.6 第32章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类似胶粘剂;墨水、油墨
    8.7 第33章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8.8 第34章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烛及类似品、塑料用膏、“牙科用蜡”及
    牙科用熟石膏制剂
    8.9 第35章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
    8.10 第36章炸药;烟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
    8.11 第37章照相及电影用品
    8.12 第38章杂项化学产品
    第九编 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9.1 本类归类要点
    9.2 第39章塑料及其制品
    9.3 第40章橡胶及其制品
    第十编 第八类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10.1 本类归类要点
    10.2 第41章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10.3 第42章皮革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10.4 第43章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
    第十一编 第九类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11.1 本类归类要点
    11.2 第44章木及木制品;木炭
    11.3 第45章软木及软木制品
    11.4 第46章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第十二编 第十类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
    12.1 本类归类要点
    12.2 第47章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
    12.3 第48章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
    12.4 第49章书籍、报纸、印刷图画及其他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设计图纸
    第十三编 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13.1 本类归类要点
    13.2 第50章蚕丝
    13.3 第51章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13.4 第52章棉花
    13.5 第53章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
    13.6 第54章化学纤维长丝;化学纤维纺织材料制扁条及类似品
    13.7 第55章化学纤维短纤
    13.8 第56章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13.9 第57章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
    13.10 第58章特种机织物;簇绒织物;花边;装饰毯;装饰带;刺绣品
    13.11 第59章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
    13.12 第60章针织物及钩编织物
    13.13 第61章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13.14 第62章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13.15 第63章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旧衣着及旧纺织品;碎织物
    第十四编 第十二类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14.1 本类归类要点
    14.2 第64章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
    14.3 第65章帽类及其零件
    14.4 第66章雨伞、阳伞、手杖、鞭子、马鞭及其零件
    14.5 第67章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第十五编 第十三类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
    15.1 本类归类要点
    15.2 第68章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
    15.3 第69章陶瓷产品
    15.4 第70章玻璃及其制品
    第十六编 第十四类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16.1 本类归类要点
    16.2 第71章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第十七编 第十五类贱金属及其制品
    17.1 本类归类要点
    17.2 第72章钢铁
    17.3 第73章钢铁制品
    17.4 第74章铜及其制品
    17.5 第75章镍及其制品
    17.6 第76章铝及其制品
    17.7 第78章铅及其制品
    17.8 第79章锌及其制品
    17.9 第80章锡及其制品
    17.10 第81章其他贱金属、金属陶瓷及其制品
    17.11 第82章贱金属工具、器具、利口器、餐匙、餐叉及其零件
    17.12 第83章贱金属杂项制品
    第十八编 第十六类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
    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18.1 本类归类要点
    18.2 第84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18.3 第85章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九编 第十七类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19.1 本类归类要点
    19.2 第86章铁道及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铁道及电车道轨道固定装置及其零件、附件;
    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
    19.3 第87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19.4 第88章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19.5 第89章船舶及浮动结构体
    第二十编 第十八类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或外科
    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20.1 本类归类要点
    20.2 第90章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20.3 第91章钟表及其零件
    20.4 第92章乐器及其零件、附件
    第二十一编 第十九类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21.1 本类归类要点
    21.2 第93章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第二十二编 第二十类 杂项制品
    22.1 本类归类要点
    22.2 第94章家具;寝具、褥垫、弹簧床垫、软坐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未列名灯具及照明装置;
    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品;活动房屋
    22.3 第95章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22.4 第96章杂项制品
    第二十三编 第二十一类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23.1 本类归类要点
    23.2 第97章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第二十四编 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的海关行政管理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商品归类基础》模拟试卷
    主要参考资料
    编辑推荐语
    **编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1.1 协调制度的结构
    1.2 协调制度的重审和修订
    1.3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1.4 进出口税则和海关统计商品目录
    第二编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2.1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2.2 商品归类的操作程序
    第三编 **类活动物:动物产品
    3.1 本类归类要点
    3.2 第1章活动物
    3.3 第2章肉及食用杂碎
    3.4 第3章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3.5 第4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3.6 第5章其他动物产品
    第四编 第二类植物产品
    4.1 本类归类要点
    4.2 第6章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4.3 第7章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4.4 第8章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橘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4.5 第9章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4.6 第10章谷物
    4.7 第11章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
    4.8 第12章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
    4.9 第13章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4.10 第14章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
    第五编 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5.1 本类归类要点
    5.2 第15章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六编 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6.1 本类归类要点
    6.2 第16章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
    6.3 第17章糖及糖食
    6.4 第18章可可及可可制品
    6.5 第19章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
    6.6 第20章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6.7 第21章杂项食品
    6.8 第22章饮料、酒及醋
    6.9 第23章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
    6.10 第24章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七编 第五类矿产品
    7.1 本类归类要点
    7.2 第25章盐;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
    7.3 第26章矿砂、矿渣及矿灰
    7.4 第27章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
    第八编 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8.1 本类归类要点
    8.2 第28章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物
    8.3 第29章有机化学品
    8.4 第30章药品
    8.5 第31章肥料
    8.6 第32章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类似胶粘剂;墨水、油墨
    8.7 第33章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8.8 第34章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烛及类似品、塑料用膏、“牙科用蜡”及
    牙科用熟石膏制剂
    8.9 第35章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
    8.10 第36章炸药;烟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
    8.11 第37章照相及电影用品
    8.12 第38章杂项化学产品
    第九编 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9.1 本类归类要点
    9.2 第39章塑料及其制品
    9.3 第40章橡胶及其制品
    第十编 第八类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10.1 本类归类要点
    10.2 第41章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10.3 第42章皮革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10.4 第43章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
    第十一编 第九类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11.1 本类归类要点
    11.2 第44章木及木制品;木炭
    11.3 第45章软木及软木制品
    11.4 第46章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第十二编 第十类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
    12.1 本类归类要点
    12.2 第47章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
    12.3 第48章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
    12.4 第49章书籍、报纸、印刷图画及其他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设计图纸
    第十三编 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13.1 本类归类要点
    13.2 第50章蚕丝
    13.3 第51章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13.4 第52章棉花
    13.5 第53章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
    13.6 第54章化学纤维长丝;化学纤维纺织材料制扁条及类似品
    13.7 第55章化学纤维短纤
    13.8 第56章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13.9 第57章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
    13.10 第58章特种机织物;簇绒织物;花边;装饰毯;装饰带;刺绣品
    13.11 第59章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
    13.12 第60章针织物及钩编织物
    13.13 第61章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13.14 第62章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13.15 第63章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旧衣着及旧纺织品;碎织物
    第十四编 第十二类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14.1 本类归类要点
    14.2 第64章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
    14.3 第65章帽类及其零件
    14.4 第66章雨伞、阳伞、手杖、鞭子、马鞭及其零件
    14.5 第67章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第十五编 第十三类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
    15.1 本类归类要点
    15.2 第68章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
    15.3 第69章陶瓷产品
    15.4 第70章玻璃及其制品
    第十六编 第十四类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16.1 本类归类要点
    16.2 第71章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第十七编 第十五类贱金属及其制品
    17.1 本类归类要点
    17.2 第72章钢铁
    17.3 第73章钢铁制品
    17.4 第74章铜及其制品
    17.5 第75章镍及其制品
    17.6 第76章铝及其制品
    17.7 第78章铅及其制品
    17.8 第79章锌及其制品
    17.9 第80章锡及其制品
    17.10 第81章其他贱金属、金属陶瓷及其制品
    17.11 第82章贱金属工具、器具、利口器、餐匙、餐叉及其零件
    17.12 第83章贱金属杂项制品
    第十八编 第十六类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
    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18.1 本类归类要点
    18.2 第84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18.3 第85章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九编 第十七类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19.1 本类归类要点
    19.2 第86章铁道及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铁道及电车道轨道固定装置及其零件、附件;
    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
    19.3 第87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19.4 第88章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19.5 第89章船舶及浮动结构体
    第二十编 第十八类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或外科
    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20.1 本类归类要点
    20.2 第90章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20.3 第91章钟表及其零件
    20.4 第92章乐器及其零件、附件
    第二十一编 第十九类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21.1 本类归类要点
    21.2 第93章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第二十二编 第二十类 杂项制品
    22.1 本类归类要点
    22.2 第94章家具;寝具、褥垫、弹簧床垫、软坐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未列名灯具及照明装置;
    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品;活动房屋
    22.3 第95章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22.4 第96章杂项制品
    第二十三编 第二十一类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23.1 本类归类要点
    23.2 第97章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第二十四编 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的海关行政管理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商品归类基础》模拟试卷
    主要参考资料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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