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社会营销观念
社会营销观念也称为社会**论,它是用来修正或取代市场营销观念的。这种观念认为,企业的任务是确定目标市场的需要、欲望和利益。并且在保持或增进消费者和社会福利的情况下,比竞争者更有效地满足目标市场消费者的需求。
社会营销观念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进入20世纪60年代以后,市场营销理念在美国等西方**受到质疑。
首先,不少企业为了*大程度地获取利润,迎合消费者,采用各种方式扩大生产和经营,而不顾对消费者以及社会整体利��的损害。只顾生产而忽视环境保护,促使环境恶化、资源短缺等问题变得相当突出。如清洁剂工业满足了人们洗涤衣服的需要,但同时却严重污染了江河,大量杀伤鱼类,危机生态平衡。
其次,某些标榜自己奉行市场营销理念的企业以次充好、大搞虚假广告、牟取暴利,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第三,某些企业只注重消费者眼前需要,而不考虑长远需要。如化妆品,虽然短期内能美容,但有害元素含量过高;汉堡包、炸鸡等快餐食品虽然快捷、方便、可口,但由于脂肪与食糖含量过高而不利于顾客的长期健康。
这些质疑导致了人们从不同角度对市场营销理念进行补充,如理智消费者的营销观念、生态营销观念、人道营销观念等均属于社会营销观念之列。
社会市场营销观念要求企业在确定营销决策时要权衡三方面的利益:即企业利润、消费者需要的满足和社会利益。具体来说,社会市场营销观念希望摆正企业、顾客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使企业既发挥特长,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获取经济效益,又能符合社会利益,从而使企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许多公司通过采用和实践社会营销观念,已获得了引人注目的销售业绩,如美国的安利、强生等大公司就是其中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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