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追求之价值当为自由,却为何被缚上强制之锁?这种追问涉及个人、社会、**、法制等多重关系,“自由”与“强制”也成为法学研究中一个既古老又新鲜的话题。
相较于其他部门法,商法中“自由”与“强制”的关系更为纠结,撞击更为激烈。在商事实践的自由之地本应贯彻意思自治、生长出更多的任意性规范。但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是:在商法领域,出于交易**等考虑,立法中个人意志被削弱,自由空间被限制,比如,人们常提及的“商法公法化”便是以实现**监管功能为目的的大量公法性规范进入商法领域的一个反映。商法任意性规范与强制性规范的同时存在,有时使商法内部充满了冲突的张力。
研究商法强制性规范的意义,不在于去宣扬、强化“强制”的观念,而是通过研究“为什么要强制”、“如何去强制”、“强制的效果如何”,来回答“强制的维度应为如何”、“如何平衡自由与强制的关系”等问题。从事这一课题的研究,自始要抱着谦抑的态度,懂得过犹不及的道理,在“未过”的范围内把问题搞清楚、讲清楚。
当某一法学学科理论基础比���成熟、厚实的时候,对于具体法律规范的研究也易于深入,可以做到游刃有余;同时,对于具体法律规范的研究又进一步夯实了这一学科的理论基础。就目前的研究现状而言,商法学基础理论可为商法具体规范研究提供的理论素材较少,容易使规范研究陷入就事论事、就条文论条文的境地。值得欣慰的是,本书作者将商事强制性规范放在历史、价值、实证的多重维度下,运用多种研究方法,提升了本书的学术性和理论性,其作品也是对商法学理论研究的一个贡献。
本书的作者张强是我指导的博士研究生,一直与对法理学及商法基础理论有着浓厚的学术兴趣,他的博士论文获得了“第五届佟柔民商法学**博士论文奖”,得到学界的认可。本书是在其同名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完成的,书中内容反映出作者较高的理论素养、敏锐的学术眼光、严谨的治学态度。值此书付梓出版之际,欣然为序,并**给学界、实务界的朋友们,相信读者会对本书的学术价值作出中肯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