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初,邹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为防止日常监督过程中的失位、缺位和不到位的现象,率先提出了末梢监督理论。立足改变就案办案的传统思维方式,树立全方位监督理念,扩大监督领域,细化监督措施,力求打通检察监督的“*后一公里”,实现法律监督效果的*大化。其历时三年时间在检察实践中进行了对理论与实践不懈的探索完善。历经两个变化,首先在监督方向上,*初监督要向三个末梢延伸,*终形成向两个末梢的延伸;其次在机制运行上,由*初构建“413”运行机制,到进而形成较为完备的“多渠道发现、零耽搁分流、一站式解决、同步式督察”的四项运行机制。 末梢监督的理论与实践-以邹城市为研究对象_殷宪龙 袁兆春周青 等_法律出版社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