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司职掌》十卷,明翟善等编。
翟善,生卒年不详,字敬甫,江苏泰兴人,以贡举历官吏部文选司主事,洪武二十六年(一三九三)夏四月,以吏部司封主事署理吏部事,以领衔编纂《诸司职掌》有功,次年升为吏部左侍郎,再迁至尚书,洪武二十八年,以受贿当死,因其父翟谦诉于朝廷,特宥其罪,降为南宁府宣化县知县以终。
《诸司职掌》于洪武二十六年颁行,据《明太祖实录》卷二二六载,朱元璋“以诸司职有崇卑,政有大小,无方册以着成法,恐后之莅官者,罔知职任政事施设之详,乃命吏部同翰林儒臣,仿《唐六典》之制,自五府、六部、都察院以下诸司,凡其设官分职之务,类编为书”。
《诸司职掌》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及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五军都督府分为十门。
其吏部门有选部、司封部、司勋部、考功部四目,每目之下列有子目。选部有选官(含作缺、类选、抄选)、衙门、官制、还职役官吏人材生员、给假等五子目;司封部有封爵(含见封、袭封)、封赠(含加赠、追封)、荫叙、诰敕、散官、吏役、勘合、皂隶、到任须知等九子目;司勋部有勋级(含文勋、武勋)、资格(含官、吏)、贴黄、实写、丁忧、致仕、侍亲、更名复姓、杂行(含官吏俸给)等九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