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道德秩序的三种模式研究:福柯、哈贝马斯与霍耐特》:
1.1.2 权力.知识与疯癫
在福柯的著作中,知识是考古学主要研究的对象,权力是谱系学的研究主旨,福柯在后期研究中把知识和权力整合起来,合称为“权力一知识”(power-knowledge)概念。福柯指出,“我们屈从于权力来进行真理的生产,而且只能通过真理的生产来使用权力”②,权力生产了知识,而知识强化了权力关系,形成了权力一知识共生结构,这是分析现代社会的重要方式。
福柯相信,真理首先是一种权力。他在回答采访时说:“真理无疑也是一种权力。我这么说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涉及了欧洲哲学中*根本性的问题:我们为什么对真理如此迷恋?为什么要真理而不要谎言呢?为什么要真理而不要幻觉呢?我认为,我们不要把真理当作谬误的对立面去努力寻找,而应该着手解决尼采提��的问题:在我们的社会中,‘真理’是如何被赋予价值,以致把我们置于它的**控制之下的?”③人类科学生产出的知识和真理是与权力联系在一起的,因为他们与约束和规范个人的方式有关。比如,以前人们并没有“精神错乱”这一说法,随着精神病**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的产生,人们用学科性的知识制造出“精神错乱”这一概念;**起草政策法律,以法规的形式规定,谁是正常健康的、谁是道德上和心理上变态的。政策和法律制定的依据就是由那些机构和学科制造出来的知识,而政策和法律只是“知识在某种意义上批准了权力的行使,并使其合法化”④。知识和真理既可能使权力合法化,也会身陷权力斗争之中。前面提到过,自17世纪以降,当权力的担保人上帝作为形而上学的东西宣告死亡的时候,启蒙的理性观念试图取代上帝的神圣位置,结果每一学科和知识都试图提出一个普遍的、永恒的真理。在这些权力斗争之中,一些话语和知识战胜了另一些话语和知识,在这种意义上,知识和真理都是权力关系的产物,知识和真理同样陷入权力的斗争之中。
权力产生知识,知识使得权力的行使合法化。权力通过掌握评价机制,将某些知识上升为“真理”,并以此规范人们的生活。福柯通过人们对疯癫的态度转变说明了这一点,福柯在《癫狂与文明》中研究了精神病人在不同社会中的状况。在古典时期,“疯人复现了人堕落到兽性狂乱的极点的历程,暴露了潜在的非理性领域。这个领域威胁着人,在极大的范围内包围着人的各种自然生存形式”①。疯癫被看成是非理性的行为,理性为了防范这种“非理性”行为的威胁,人们对“疯人”进行了禁闭、惩罚、压制。这种非人道的处置方法被制度化。在17世纪,遭到禁闭的人涉及违法者、游民、疯人等。禁闭的作用在于,它在就业充分时,可以提供劳动力;在失业严重时,则可以收容游手好闲的人,防范骚乱。因而,这种禁闭机制被一种道德观念维系和推动。被禁闭者被看成是一些纪律松懈、道德败坏的人,因而,禁闭又发挥了一种道德训诫的功能。到了19世纪,则有了专门的精神病院,疯人与罪犯被分离开来,这是伴随着心理学和医学的发展而出现的,疯人被看成是不正常的人。在福柯看来,虽然在这个时期,疯人与罪犯开始分离开来,似乎是出于一种人道主义要求,但实际情况却是出于增加劳动力的要求。因为工业的发展使人口成为十分重要的财富,而禁闭影响了劳动力市场。福柯在对疯癫的解释中指出,这些以所谓的理性出现的形式其实走向了它的反面,福柯对这些边缘化现象的揭示就是出于对理性的批判。福柯发现,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对精神病人有不同的界定,并对他们采取不同的态度,疯人院、医院、监狱就是社会用来进行监视和放逐的机构。
福柯带有强烈的社会批判色彩的分析是令人震惊的。他揭示了现代社会的知识一权力共生结构,认为人类在知识结构中追求统一化的过程与在权力结构中追求行为规范化的过程是同步的,整个现代社会的组织系统就是建立在这个共生结构的基础上。福柯说:“我们应该承认,权力制造知识(而且,不仅仅是因为知识为权力服务,权力才鼓励知识,也不仅仅是因为知识有用,权力才使用知识);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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