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财政与税收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1.2.1 财政与税收的研究内容
财政税收活动是一种政府对社会资源的占有、支配和使用。政府选择一定的方式获取资源,筹集收入,并按社会的公共需求来支配、使用其占有的资源,这是属于对社会资源配置和再配置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政府需要占有多少资源、占有什么样的资源、以什么样的方式去占有?如何在各种社会公共需求之间进行分配和使用这些资源?政府的财政税收活动对私人部门在整个资源配置中的份额有何影响?对不同社会成员的不同利益关系有无影响?对于上述这些问题的研究和分析就构成了政府财政税收活动的核心内容。也就是说,财政与税收是研究政府通过公共部门所从事的生产、消费和分配活动。
在一个社会中,消费者取得消费权的方式有两类:一是市场提供,另一是公共提供。所谓市场提供(Private Provision),即各消费者通过购买的方式取得对产品或服务的消费权。现实生活中用市场提供方式进行消费的对象主要是日常生活用品和服务;一些公共项目也可以采用市场提供方式,如高等级公共交通设施通过收取养路费来筹集资金、高等教育通过收取学费来弥补成本等。所谓公共提供(Public Provision),即消费者可以免费地从政府部门获取产品或服务的消费权。政府之所以能够免费向消费者提供产品或服务,是因为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手段取得主要收入来源,以补偿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生产成本。因此,公共提供必须依赖于税收,公共提供的范围越大,通过税收从个人收入中扣除的份额也就越大。现实中的消费方式并不一定以纯粹的形式存在,有些产品或服务的消费是公共提供与市场提供的混合运用,而两者各自所占成分的大小取决于政府在多大程度上为消费者付账。就可能性而言,一切产品和服务都可以采用公共提供的方式,但并非所有产品和服务都可以采用市场提供的方式。研究财政与税收要回答的是:哪些产品和服务必须或者应该采用公共提供,而哪些产品和服务不适合于公共提供,以及由公共提供或公共提供与市场提供混合的规模与比例怎样确定等。
从整个社会来看,生产方式也有两类:一是私人生产,一是公共生产。所谓私人生产,即以私人为生产资料所有者,所生产出来的产品或服务属于私人所有的生产方式。所谓公共生产,即以政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其生产组织形式是各种政府所属的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就可能性而言,一切产品和服务都可以采用公共生产方式生产,但绝大多数的产品和服务也都可以采用私人生产方式生产。两类生产方式各有利弊。研究财政与税收要回答的是:哪些产品和服务的生产适合采用公共生产方式生产,哪些产品和服务却适合采用私人生产方式生产,采用不同生产方式生产的效率又会如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