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种“炸药”的选择
1. 粮食危机
粮食统购统销是从1953年11月开始实施的。当初采取这一措施,其实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但由于长期的战争,农村生产力遭到了严重破坏,1949年全国的粮食产量仅有2264亿斤,人均不到420斤。同时由于战争,需要**供应粮食的军政人员越来越多。因此,如何掌握足够的粮食,以保证城镇居民以及经济作物区和灾区农民基本的粮食供应,就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后一个重要的课题。
1949年4月至1950年2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曾先后发生了四次物价大波动,而前三次物价上涨,都是由粮价上涨开头的。据统计,北京市1950年3月的粮食批发价格指数,比1949年2月上涨了七十多倍;上海市1950年2月每石(即“市石”,市制中的容量单位,十斗为一石)大米的市场成交价,比刚解放时的1949年5月上涨了六十多倍。
新中国成立伊始,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就花了极大的力气来解决粮食问题。在前两次物价上涨风潮中,人民政府集中了大量的粮食,在物价上涨*严重的时候平价抛售,从而有效地遏制了粮价继续上涨。平价抛售粮食虽���平抑了物价,但抛售的粮食却容易被私商套购而被转手高价销售。鉴于这种情况,在1949年10月第三次物价大波动时,国营粮食公司一度暂停平价销售,而是在一定时间里牌价随市价向上浮动,当牌价与黑市价格基本持平时,全国各主要城市一齐抛售粮食。开始之时,投机商人以为人民币也会同金圆券一样暴跌。于是不惜大量举债购进粮食,等到国营粮食公司大量抛售粮食,物价迅速回落时,投机商人囤积的粮食已卖不出去,而高利贷款却必须偿还,这一下投机商人叫苦不迭,仅上海一地,粮食投机商就倒闭了几十家。自此之后,粮价逐步稳定。
1950年6月,**人民政府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广大新解放区启动了土地改革,从而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粮食产量也得以稳步上升。1951年,全国粮食产量比1949年增长了25.7%。到1952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了3278亿斤,又比1951年增长了i0.6%,比1949年增长了44.8%,与战前*高产量的1936年的3000亿斤(包括大豆)相比,增长了9.3%。在如此短的时间里,粮食产量达到了这样一个增长幅度,已实属不易。
经过几年的努力,原来设想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的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到1952年就提前完成了,由此新中国开始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而与此相伴随的是粮食需求量亦大幅度攀升。i949年,全国城镇人口为576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0.6%;1953年,全国城镇人口增加到7163万人,比1949年增加了1398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2.5%。新增加的城镇人口中,除了自然增殖外,均来自于农村。这些人原来粮食消费自给,而进城后需要商品粮供应。同时,随着**经济建设的开展,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全国种植经济作物的农民加上其他缺粮农民,总数接近1亿人,他们也需要相应的商品粮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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