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权利冲突辨
权利冲突辨以权利冲突的定义为**而展开,涉及权利冲突命题真伪、权利冲突的原因等基本命题。给权利冲突下定义绝非易事,因为,在社会经验层面,人们将性质各异的案件称为“权利冲突”型纠纷,这些纠纷涉及相邻关系法、知识产权法、侵权法等诸多法域。在理论卜,权利冲突是由“权利”、“冲突”两词组合而成,而这两个词无不以含义复杂见长。尤其是,“冲突”一词不属于民法上人们习用的法律行为、侵权行为、法律关系等基本范畴,也一直不是正规的民法术语。这就大大降低了权利冲突与传统民法的亲和力,增加了在传统民法视野里开展权利冲突研究的难度。迄今为止,人们对权利冲突问题尚未达成*为基本的共识,尚缺乏一个基本的话语平台,甚至对“权利冲突是否为真命题”--这一研究前提也无定沦。
**节 权利冲突是真命题吗?
权利冲突是真命题吗?如果其��伪命题,则研究权利冲突岂非痴人说梦?长期以来,此属一个聚讼纷纭、莫衷一是的领域。
1.权利冲突否定论
有的学者从权利的**性出发,认为权利是容不得他人侵犯的,故只要己方权利不完满,他方的行为必定为侵权而非行使权利行为。权利的**性决定了双方不可能同时有合法的权利,故权利冲突也是不存在的。有的学者从权利边界的清晰性、可确定性角度出发,认为“之所“会有权利冲突问题是因为大家都忽略了任何权利都有自已特定的边界,只要人们找到了边界,不越过边界,根本就不会发生所谓的权利冲突”。“守望权利边界,何来权利冲突”,权利冲突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是“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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