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野生蔬采及其食用价值
**节 野生蔬菜资源
一、植物资源
所谓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时间、地点的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的、以提高人类当前和将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和条件的总称。在国土开发利用中,自然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气候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能源资源和旅游资源等。生物资源是指生物圈中全部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生物资源的分类通常采用生物分类的方法,将生物资源分为植物资源和动物资源(陈永文2002,刘成武等1999)。
有关植物资源(plant resotjrces)的定义,国内外学者做了多种阐述。吴征镒院士等(1983,1987)给植物资源定义为:“一切有用植物的总和”,统称植物资源。他们认为,“有用”植物即对人有益的植物,其中具有商品价值的称为经济植物;许再富研究员在阐释这一定义时认为,对人类有益的植物包括直接、间接、过去、现在和将来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健康和文化、知识等有益处的植物(许再富1996);周荣汉教授(1993)认为,“环境中可利用的植物”称为植物资源;戴宝合教授(1993)认为,植物资源是指“一切对人类有开发利用价值的植物”;董世林教授(1994)认为,植物资源是指那些“可以被人类直接或间接利用(或有潜在利用价值的)一切植物种的总称”;何关福教授(1996)认为,植物资源是指“一切植物的总和”;何明勋教授(1996)认为,植物资源就是“以植株的全部或部分器官或组织以及上述器官或组织内所含有的物质,作为农产品、轻纺工业、医药、化工等资财的来源”;周云龙教授(1999)认为,植物资源是指“一定地域上对人类有用的所有植物的总和”;张卫明研究员等(2005)~认为,在不同社会和社会生产力的条件以及不同民族习惯、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和技术条件下,人类对某些植物资源的利用是不同的。因此在具体谈论某种或某些植物资源时,应该与一定地区、一定社会、经济和生产技术条件联系起来认识和评价它。也就是说,植物资源是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切有用植物的总和。可以看出,我国学者对植物资源的理解不一,还没有形成大家都能接受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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