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不称“作”而称“填”,因为它要受声律的严格约束,不像散文可以自由抒写。它的每一曲调都有固定形式,而这种特殊形式,是经过音乐的陶冶,在句读和韵位上都得和乐曲的节拍恰相谐会,有它整体的结构,不容任意破坏的。 每一曲调的构成,它的轻重缓急和节奏关系,必得和作者所要表达的起伏变化的感情相应。这种“因声以度词,审调以节唱,句度短长之数,声韵平上之差,莫不由之准度”的歌词形式,原来是古已有之的。“由乐以定词,非选词以配乐”(见《元氏长庆集》卷二十三《乐府古题序》),就是我国文学史上所习用的词曲名称,也是从古乐府中所有“操”“引”“谣”“讴”“歌”“曲”“词”“调”八种名称中拈取出来的。清人宋翔凤说 :“宋、元之间,词与曲一也。以文写之则为词,以声度之则为曲。”(《乐府余论》)因为这两种形式都得受曲调的制约,所以在声韵方面都是要特别讲究的。词和曲的体制既然是由来已久,为什么直到唐宋以后才大量发展成为定式呢?这就得追溯到声律论的发明和它在诗歌上的普遍应用,才能予以充分的说明。梁代沈约早就说过:“夫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 ;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宋书》卷六十七《谢灵运传论》)根据这个原则,积累了将近二百年的经验,才完成了“回忌声病,约句准篇”(《新唐书》卷二百二《文艺传》中)的唐人所谓近体诗。这种近体诗,本身就富有它的铿锵抑扬的节奏感,音乐性异常浓厚。恰巧我国的音乐到了这时,也在呈现着融合古今中外、推陈出新、逐步达到*高峰的繁荣景象。这样相挟俱变,推动了燕乐杂曲和长短句歌词的向前发展。据宋人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七十九所标举的《近代曲辞》,表明了“倚声填词”由民间尝试而普遍流行的关键所在。郭茂倩说 : 唐武德(唐高祖李渊年号)初,因隋旧制,用九部乐。太宗(李世民)增《高昌乐》,又造《燕乐》,而去《礼毕曲》。其著令者十部 :一曰《燕乐》,二曰《清商》,三曰《西凉》,四曰《天竺》,五曰《高丽》,六曰《龟兹》,七曰《安国》,八曰《疏勒》,九曰《高昌》,十曰《康国》,而总谓之燕乐。声辞繁杂,不可胜纪。凡燕乐诸曲,始于武德、贞观(太宗年号),盛于开元、天宝(明皇李隆基年号)。其著录者十四调,二百二十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