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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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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王法

  • 作者:郭建
  • 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
  • ISBN:9787801706881
  • 出版日期:2008年06月01日
  • 页数:218
  • 定价:¥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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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帝王是中国古代社会的*高统治者,拥有立法、司法的*高权力。在中国古代,帝王与法的关系*简单明了的表示就是王法。因此,在封建社会,无论是帝王还是官吏,所执之法均为王法。本书所说的法官,和现代汉语中及现代审判制度中主持审判的法官官职是两回事。在中国古代,很难从官僚**中划分出一个法官集团。但是,当法官,又确实是中国古代官员的主要职责。尤其鉴别级地方官员,审判中务一直是他们*重要的职责。甚至可以说,中国古代官员的特性,很大程度上是在充当法官角度的时候显示出来的。在传统戏典、小说里的官员角色,一般者是以他们的审判事务来出场的。公案戏、清官戏直到今天仍然盛演不衰,以至于一在般百姓的心目中,官员就是坐大堂、判案件的法官。
    本书试图通过讲述三十一位有个性的法官司与二十二位帝王绕执法而发生的故事,反映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人侧面。
    文章节选
    1. 圣人之间的对话——大舜与皋陶
    寓言中的贤明之君与法官
    《孟子》中记载了孟子和学生之间的一段对话。学生设想了这样一个案件:大舜为国君,皋陶是法官,而大舜的父亲瞽叟犯下了杀人罪,那么作为圣明的君主、廉直的法官,他们应该如何行动?
    舜是国王,又是孝子,如果要履行国王的职责,按法办事,那么就要派皋陶去抓捕父亲,可是按照儒家的一贯观点“亲亲相隐”,父子之间应该互相包庇,才“直在其中”,才是**公正的事情。如果舜真的派了皋陶去抓他的老爸,他就要违背孝道;而这孝道,又是他得以被推举为国王的*重要的根据。因此他这样做也就失去了他做国王的“合法性依据”,怎么能够继续做国王?可是另一方面,要是舜赶紧给老爸通风报信,要老爸逃走,或者是阻止皋陶前去执法,他又会违背国王的职责,就称不上是民众拥戴的好国王,同样也没有统治的合法性可言,也不能继续当国王。
    从皋陶这方面来说,皋陶是天下*公正的法官,可是他要是去逮捕瞽叟,就会破坏国王孝顺的美德,违背他作为大臣的基本操守,算不上是忠臣。可是他要是不去逮捕瞽叟,他就违背了法官的基本职责,怎么能够当法官?
    孟子的学生们想出这个两难的题目,目的大概是要考一考他们的老师,有意为难孟子。可是想不到善变的孟子却不假思索地就给出了一个儒家的标准答案:
    皋陶应该毫不犹豫地去逮捕瞽叟,而且应该完全依照法律来进行处罚。而大舜对于皋陶的执法,也绝不会进行任何的阻拦。不过,因为当国王执掌天下大权这件事,对于大舜来说只不过是件和穿双草鞋那样不值一提的小事,所以大舜合适的处置应该是:立即抛弃他的国君位子,赶紧背上瞽叟老头逃跑,逃到没有人迹的荒野海边,侍奉瞽叟老头终身。
    《史记》记载的皋陶事迹
    这个故事里谈到的皋陶,就是在历史记载上中国**位有名有姓的大法官。他的名字有多种写法,有的写作“咎陶”(后面的“陶”要读做yao),或者是“咎由”。
    中国**部通史著作、司马迁写的《史记》里,专门记载了这位法官祖师爷的事迹。据说他曾经在雷泽(传说中的一个大湖泊,大概方位是在今天的山东中部。奇怪的是《史记》说大���也在这个雷泽打过鱼)垂钓,被**的圣君尧帝发现和重用。等到尧把王位传给了大舜,舜就任命皋陶为“大理”,专门处置罪犯,裁决诉讼案件。《史记》里还记载了舜对皋陶的“任命状”,大意是说:野蛮民族侵犯中国之土,杀人越货,内忧外患。你来担任“士“的职务,五刑要量刑适中,裁定五种犯罪,要分送三处执行,分别给予三等之居,并要有一定尺度。只有公正廉明才能使人心服。所谓“三处”,据说是“大罪陈诸原野,次罪于市朝,同族适甸师氏”(大的罪恶通过军事讨伐,在战场上惩罚;中等的罪恶在市场上和朝廷里通过刑罚处罚;部族内部的冲突则由专门的机构来讨论决定处罚);“三等之居”,是指“大罪投四裔,次九州之外,次中国之外”这样的流放。
    据《史记》的说法,皋陶当时和后来治水立下功勋的大禹同在舜帝朝服务。有一次朝会上大家讨论如何治理**。皋陶阐述他的主张:“信其道德,谋明辅和。”大禹问他具体是什么意思?皋陶解释说:“首先是要自己慎重修行,考虑长远的规划,亲近九族,任用贤明,使高风亮节的品德,从自己身边推到边远。”大禹听了大为赞叹,连说是呀是呀。皋陶又说:要点是在“知人”、“安民”。大禹立即领会他的意思,说:“哎呀,说得太对了。尧帝也说*难的就是知人善任,把适当的人安排到适当的位置,就使百姓安宁,体会到朝廷的德政,还怕什么驩兜这样的坏人,有苗这样凶恶的外族,也不会被善于花言巧语的人钻空子。”于是皋陶又讲了一大通任用人的大道理,说:“任用人要看他做事,要观察被任命的人是否宽大而又庄重,柔和又能办事,坚持原则而又恭敬,有志向而又有毅力,公正而又温和,简洁而又明确,刚强而又适宜,经常能够表现这些特色,就是大吉。不是这样的人做官,就是扰乱天意,就要代表天意来使用五刑,进行处罚。我这样的想法能够实行吗?”大禹连忙说:“您说的都是可以实行的。”皋陶还客气一下,说:“我实际上也不明白,只是想赞美政治的正道。”
    从这段对话里,我们可以发现皋陶完全是一位成熟的政治**人物。《史记》正是以这番对话为伏笔,在下文里就提到,大舜当了39年的国王,在南方巡视时去世。大禹以治水的功绩被推举为国王后,立即就推举皋陶为下一任国王,可是正要准备禅让授予权柄的时候,皋陶却已经去世了。他只好把皋陶的后代封在英、六一带(一般认为就是现在安徽六安)为诸侯,算是一种表彰,一种纪念。
    儒家创造的法官形象
    《史记》的这些记载实际上大多是来自于儒家的经典,尤其是据说保存了古代国王政令的儒家经典《尚书》。这本书在秦始皇下达焚书令的时候被查抄销毁,靠一些儒生默诵才得以保存到秦朝灭亡后,再抄写出来,号为“今文尚书”。而在汉朝时据说从孔府的墙壁里找到了《尚书》的另外一些篇章,因为所用的文字是秦朝的,所以就称为“古文尚书”。即使在儒家内部,各个学派对于其中一些篇章的真实性也有疑问。特别是涉及到皋陶的一些篇章,其中的话语大多是战国时期儒家的主张,可以说儒家的思想家们借皋陶之口在阐述本学派的主张。
    如《尚书·大禹谟》中,记载了皋陶提出的一些司法原则:“罚弗及嗣,赏延于世;宥过无大,刑过无小;罪疑惟轻,功疑惟重。”意思是处罚不要连带罪犯的子孙,而奖赏则要使受赏者的子孙也能享受;宽宥犯错的人不要怕太过分,而处罚犯错的人哪怕罪过再小也要执行;罪行不能被确证的尽量宽大,而功劳不能被确证的则尽量奖赏。另外又有“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的原则,意思就是说与其使无辜的人被判死刑,还宁可让常规的法律不得到实施。这些原则和思想从内容上来看,更像是已经有了比较完备法律的西周以后的产物,不大像法律刚形成时代的思想,应该是儒家思想家的发挥。
    半人半神的神话人物
    而在其他的先秦甚至秦汉著作里,这位法官职业的祖师爷就有了太多的神话性质。比如很多书籍里都说这位先贤其貌不扬,甚至颇有些怪异。《荀子》说他的脸像削瓜之皮,呈青绿之色。《淮南子》甚至说他的吻部突出,一张马脸,而且居然是个“喑哑无言”的哑巴。
    在这些神话性质的记载里,*能表现皋陶神话色彩的,是说他的审判很大程度上倚赖于一头神兽,名为獬豸。其相貌后人有各种臆测,有的说像牛,有的说像羊,有的说像鹿,还有的说又像熊,等等;但是都一致认定这头神兽的*突出的特点是头上长着一根独角。它能够判断是非真伪,每当案件疑难,不能决断时,皋陶会把这头神兽牵上来,神兽就用它的那根独角“触不直者而去之”,把那个说谎的、理亏的一方当事人抵触出局。
    看来这位传说中的法官始祖还带有很大的神话色彩,而獬豸神兽断案的传说更是反映古代世界各民族早期普遍存在的司法裁判中“神判”风格。中国古代的著作《墨子》曾提到楚国法官使用一头羊来裁判疑难案件的故事。不过从獬豸的原来的写法“獬廌”,以及组成法“灋”右边的廌来看,是一个鹿字头,可见原来神话传说里,獬豸应该是一种神鹿的形象。以后獬豸的形象逐步演变,甘肃武威出土的东汉时候的獬豸造型,显然是长着巨大的直角的神马形象。后来中原地区的獬豸的造型逐渐向石头狮子的形象靠拢,逐渐和这个独角的鹿或马的形象有了距离。
    流行于欧亚大陆的古老神兽传说
    非常奇怪的事情是,独角神兽的神话传说实际上遍布整个欧亚大陆。早在4500年前的南亚次大陆古哈拉帕文化遗址中就已经有了独角兽的形象,从考古发掘中找到大量的当时人使用的石头印章,印章图案*多的就是独角兽。3000年前西亚的古希伯来文化中也有独角兽神话,在《旧约全书》里多次提到这种神兽的无比威力。*初被译作monokeros,后来才演变成英文中的unicorn。2500年前的古希腊神话传说,独角兽生活在印度、南亚次大陆,是一种野驴,身材与马差不多大小,甚至更大。它们的身体雪白,头部呈深红色,有一双深蓝的眼睛,前额正中长出一只角,约有半米长。独角兽力大无比,足以用角刺死大象,狮子是它的劲敌。这个描述后来成为西欧文化中独角兽的主要形象。基督教《新约》中说,独角兽因没赶上诺亚方舟的航班,被洪水淹死而绝种。
    到了西欧的中世纪时期,独角兽成为“权力”、“**”和“纯洁”的象征,又被视为陪伴帝王的神物。用于**的纹章,甚至被用在王室徽章和**上。在18世纪初,英格兰与苏格兰合并时,英格兰的豹和狮子与苏格兰的独角兽同为大不列颠帝国**军队的徽章形象。
    大舜与皋陶传说的文化史意义
    大舜、皋陶是否实有其人,现在已经很难确证了。20世纪30年代时,疑古学派的历史学家们曾主张尧帝、大舜之类的传说都是在战国时期才形成的,是当时的学者政客为了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而创造的形象,至少也是将战国时期流行的观念“投射”到远古人物而对民间传说进行的改编。杨宽先生在《古史辩》里经考证认为,皋陶就是古代农家所托的祖师许由,也是伯夷,而根据“皋”具有的“崇高”的意思,实际上应该是远古部族崇拜的一种“山岳之神”。
    不过即使我们只是把大舜、皋陶当作传说中的人物,在有关他们的传说故事里,却已经显示出了今后中国帝王与法官关系的基本走向。
    首先,法官只是帝王的臣仆,*高的审判权仍然掌握在帝王手中。传说尧帝的儿子丹朱“不肖”,和他父亲完全不一样。尧帝死后,各部族都推举大舜为帝王,可是大舜却推辞不就位,一定要请丹朱坐上宝座,自己躲避到边远地区去。可是天下的诸侯都不去朝见丹朱,而是来朝见大舜;天下的诉讼也不去找丹朱裁断,大家还是要来找大舜。丹朱只好下台,让大舜担任帝王。可见,即使是有了皋陶这样**的法官,人们心目中的*高司法权威,仍然是帝王。
    其次,皋陶的审判具体程序不得而知,尤其是他的那头獬豸神兽,简单地把罪人一顶就定了罪,缺乏一种严格的步骤,直接判定了事实,也直接决定处罚。显示出中国的法官注重的是解决案件优先,如何来发现并确认事实,如何来认定当事人行为与法律的差距,如何来决定对当事人的裁决结果的程序,则被认为是可以忽略的。
    再次,皋陶的使命是以处罚罪犯、稳定社会治安为目的的,用现在的观点来说,就是专注于刑事问题。至于民事问题,则史无明文。显然这些传说的始创者、传播者的心目中,法官仅仅是简单的治安官,而不是裁断是非的公正维护者。而且在法官的职责中“发现”的重要性也超过了“裁断”,实际上在这些传说中是将今天概念中的检察官职责代替了法官的职责。
    神话传说是人们对于现实世界的解释。由于很早就形成了这样的观念,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里,法律就一直只是帝王的工具,法官只是使用刑罚。这对于以后中国法制发展的历史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同时,皋陶被推崇为中国法官的始祖,有关他的故事,他的传说,以及他的那头神兽獬豸,也就成为日后法官的象征。尤其是皇帝派出的执行监察或特别任务的御史,他们不是头戴一个“獬豸冠”,就是在官服的胸前贴上一块绣着“獬豸”图案的“补子”。
    3. 一对走**的君臣——秦始皇与李斯
    开创历史的**位皇帝
    **个统一中国的皇帝是秦始皇嬴政(公元前259年~前210年,公元前246年~公元前210年在位),而他却是在赵国的邯郸出生的。秦始皇的父亲是秦国公子子楚,他因为秦国与赵国的协议,长期留在赵国的邯郸做人质,有国难回。后来得到商人吕不韦的资助,娶了吕不韦的歌姬,生下了嬴政。嬴政3岁那年,子楚在吕不韦的帮助下,带着嬴政从邯郸脱身,辗转回到秦国。以后,子楚登上王位(史称秦庄襄王)才3年就病死了,嬴政13岁就继承了这个强国的王位。
    嬴政20岁以前,秦国的政治权力都掌握在被嬴政称为“仲父”的文信侯吕不韦手中。以后嫪毐因为得到太后宠信,被封为长信侯,执掌权力。成年后的嬴政很快与这两个*大的权势集团发生了矛盾。公元前238年,嫪毐发动叛乱。嬴政迅速调动兵力平叛,乘势逼迫吕不韦告老退休,并软禁了太后,一举把朝廷大权全部夺到自己手中亲自掌握。
    一般都认为嬴政是法家理论的信徒,实际上他更迷恋的或许是权势本身,并不拘泥于某一学说。魏国人尉缭向他献计,收买各国**权臣,防止各国“合纵”反秦。嬴政非常赏识他的见解。可是几次会见后,尉缭反而产生了对嬴政的恐惧,说:“秦王的野心如同虎狼,缺少恩情。现在为了达到目的,见了我这个平民都愿意平礼接待,假如他得志于天下,满天下的人都要成为他的奴仆了。这样的君主不可和他长久交往。”于是他打算离开秦国,却被秦王挽留,立即授予他负责全国军事指挥调动的“国尉”官职。
    嬴政授予官职很大方,可是他对于授予**头衔就非常犹豫。按照秦国的法律,凡有战功者都应该授予爵位,*高的爵位列侯,应该有封地采邑。嬴政却出于对**政治的警惕,几乎从来不给立下战功的领军将领封侯。为他平定楚国的大将王翦就曾公开抱怨说,为秦王出力,却得不到侯爵爵位,只好多请求赐予肥田好宅。因为官职是可以随时剥夺调换的,一旦封为列侯,有了领地,可以世袭,就有可能自立,形成反对王权的**。
    嬴政不仅不分封功臣,就连**他也不打算分封。公元前221年,秦国军队消灭*后一个诸侯国齐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个统一的**集权的帝国。嬴政自命为“始皇帝”,宣布禁止西周那样在君主死后由臣下拟定谥号的惯例,以后的皇帝由二世、三世一直排列下去,直到万世。丞相、群臣建议在边远的地区,分封皇子为诸侯镇守。廷尉李斯看透了秦始皇的心思,出面坚决反对,说:“周朝分封同姓子弟为诸侯,可是子孙后代疏远到互相攻击如同仇敌的程度,周天子也没有办法禁止。现在海内赖陛下的神灵而一统,皆为郡县,所有的皇子、功臣以**的赋税收入给他们重赏,既容易满足,又方便治理。天下没有异意,这是安宁的办法,分封诸侯不方便。”于是秦始皇表态:“天下一起混战不休,就是因为有侯王。现在赖宗庙庇佑,天下初定,再复立国,就是树兵,要想追求安宁,岂不难哉!廷尉说的是。”
    ……
    目录
    前言
    1. 圣人之间的对话——大舜与皋陶
    2. 甘棠佳话——周公与召公
    3. 一对走**的君臣——秦始皇与李斯
    4. 伟大的法律改革者——汉文帝与张释之
    5. “苍鹰”和他的主人——汉景帝与郅都
    6. 大有为皇帝的好帮手——汉武帝手下的张汤
    7. 作为工具的执法者——汉武帝手下的杜周
    8. 榜样的力量——汉宣帝与黄霸、于定国
    9. “柔术”与“强项”——东汉光武帝与董宣
    10. 好儒的君臣——东汉章帝与郭躬、陈宠
    11. 伪善与直言——晋武帝与刘颂
    12. 智慧的化身——宇文泰与柳庆
    13. 朝令夕改的皇帝与不怕死的法官——隋文帝与赵绰
    14. 君臣相得的佳话——唐太宗和戴胄
    15. 英主豢养的恶狗——武则天与酷吏
    16. 圣人的大德——武则天与徐有功
    17. 与强权的斗智斗勇——武则天与狄仁杰
    18. 宽容大度与铁面无私——宋仁宗与包拯
    19. 变法时代的守法者——宋神宗手下的王安礼
    20. “老猾”变能吏——金章宗手下的王倚然
    21. 从征服到管理的转变——元世祖与何荣祖
    22. 淫威下的法官——明成祖手下的郑赐
    23. “通达”皇帝和“偏执”法官——清圣祖与施世纶
    24. 被判三次死刑的法官——清高宗手下的阿克敦
    25. 结束中华法系的法学专家——慈禧太后手下的沈家本
    后记
    编辑推荐语
    在封建时代,君主的王权和法官执法始终是一对不可解的矛盾。在这种矛盾冲突中,有的法官以身护法,力图限制君王的个人旨意,甚至不惜被押上刑场;有的法官则以身卖法,甘愿当君主的走狗,**的目的是自己加官晋爵。
    本书讲述了三十一位有个性的法官与二十一位他们的君主围绕着执法官发生的故事。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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