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第四版)
在当今世界,有许多国际社会必须共同面对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加强国际法治进行解决。国际社会实践表明,《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国际法,是一个更和平、更繁荣、更公正的世界所不可或缺的基础。只有加强和协调法治,维护联合国的核心价值和原则,才能在全世界建立公正持久的和平。
国际法治是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基本原则,也是宪章为联合国确立的核心使命。联合国秘书长在《关于冲突中和冲突后社会的法治和过渡司法的报告》中明确指出,“法治”是联合国使命的核心概念。对联合国而言,法治概念指的是这样一个治理原则:所有人、机构和实体,无论属于公营部门还是私营部门,包括**本身,都对公开发布、平等实施和独立裁断,并与国际人权规范和标准保持一致的法律负责。联合国对国际法治的影响是全方位的。联合国在国际法规则的确立和国际法规则的实施方面具有重要影响。
2018年是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成立70周年。国际法委员会在下述编纂专题取得*新进展:(1)“与条约解释相关的嗣后协定与嗣后实践”结论草案二读通过;(2)“习惯国际法的识别”结论草案二读通过;(3)《保护大气层指南》草案一读通过;(4)“条约的暂时适用准则”草案一读通过;(5)“与武装冲突有关的环境保护”“**责任方面的**继承”“一般国际法强制性规范(强行法)”“**官员的外国刑事管辖豁免”等专题分别通过了特别报告员的**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六次报告;(6)与国际法有关的海平面上升专题纳入长期工作计划。
在国际法的实施方面,国际法院和联合国安理会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2月2日,国际法院就尼加拉瓜对其在哥斯达黎加境内造成的环境损害应给予全部赔偿的判决,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自1992年联合国安理会第751号决议建立制裁委员会开始,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已设立了多个制裁委员会。1999年,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1267号决议,**次明确将“冻结资产”的制裁措施适用于塔利班拥有和控制的“企业”。 2011年2月26日联合国安理会第1970(2011)号决议规定,设立由**理事会全体成员组成的**理事会委员会,监测决议 2国际法 的执行情况。2019年7月19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2482(2019)号决议,重申各国必须确保任何打击恐怖主义、助长恐怖主义的暴力**主义和有组织犯罪的措施都符合国际法尤其是国际人权法、国际难民法规和国际人道主义法规定的义务,强烈敦促所有**落实和加大力度遵循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关于打击洗钱、资助恐怖主义和扩散的四十项修订建议》及其解释性说明所体现的全面国际标准。
联合国成立后,一直为推进国际社会的法治而努力工作。其中,鼓励国际法的教学和传播是“加强国际法治”的重要内容。早在1947年,联合国大会专门通过“国际法之教学”的第176号决议。决议促请各会员国政府,在各大学和各高等教育机构,推广国际法各方面之教学。通过教育,使人民认识国际关系之原理及章则。196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技术协助以谋促进国际法之讲授、研习、传播及广泛明了”的第1816号决议。决议指出,鉴于人类所遭遇之严重问题惟有通过谅解、相互合作与加强国际法及其在国际关系上之适用,方能恒久解决,决议促请各会员国政府为国际法订立广大训练方案。200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联合国国际法的教学、研究、传播和广泛了解协助方案”决议,强调在所有大学的法律学科教学中,国际法应占有适当地位。
中国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是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中国在推动国际法治的发展方面,在推动国际法治和中国法治的良性互动方面,成就显著,有效地维护了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和中国的核心利益。2014年6月28日,习近平主席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生动反映了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体现了各国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国际法治精神。习主席进一步指出,我们应该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推动各方在国际关系中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用统一适用的规则来明是非、促和平、谋发展。
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日内瓦万国宫出席“共商共筑人类命运共同体”**别会议,并发表题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旨演讲,深刻、全面、系统阐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习主席指出,人类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也正处在一个挑战层出不穷、风险日益增多的时代。面对历史的挑战和机遇,中国的方案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习主席还明确指出,各国和国际司法机构有责任维护国际法治权威。中国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正如联合国决议所指出的,国际法的教学、研究、传播,可以促进更好地了解国际法,是加强国际和平与**以及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