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这个时代,艺术史家已然对某些术语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并训练其眼睛和感觉对艺术作品的风格特征——画面中水平线的高度、树木或奶牛的位置以及光线等��出回应。所有这些特征被认为是艺术的外观,等同或超越于我们所观察到的外部世界。每个艺术家都有其相对清晰的风格发展过程,我们还能详述艺术家之间的相互影响。那么在分析主题阐释时,荷兰艺术研究所采用的分析方法初是用来处理意大利艺术的。那些倾慕特尔博尔齐笔下熠熠生辉的长袍的观者,现如今被告知我们眼前看到的那个身着耀眼长袍的妇女是一个他人猎艳或买断的妓女;那些神情哀伤的年轻女子往往坐在床边或椅子上,接受医生的问诊,她们被读解为未婚先孕者,而那些照镜子的女子则被认为是有失道德、爱慕虚荣的人。维米尔笔下站在窗边读信的女子被认为正在发生婚外情或婚前性行为。快乐的饮酒者则是暴食者和游手好闲之人,或是沉溺于味觉享受的受害者;展现于眼前的手表构造或凋谢的异国花卉实则在表现人类的虚空。图像学家将以上种种读解视为17世纪荷兰绘画的本义,认为在其写实的描绘性画面背后隐藏着意图。然而,我们却为自己在视觉体验过程中求助于当下这种文本诠释的做法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荷兰艺术本身就与此种观念格格不入。这里涉及的问题并不新鲜。它的根源深藏于西方艺术传统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