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共7章,119条。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为: (一)完善工作原则要求 1.明确规定**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进一步强调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摆在首位,树牢**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3.增加规定实行管行业必须管**、管业务必须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1.进一步落实**生产责任制。 2.强化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3.强化**生产预防措施。 4.加大对从业人员关怀。 5.完善**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6.明确新业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责任。 (三)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1.完善政府监督管理职责。 2.加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 3.完善事故调查后的评估制度。 (四)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1.提高罚款额度。 2.新设按日连续处罚制度。 3.加大对严重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