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伴随着人们使用案例意识的觉醒,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开始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2010年人民法院正式确立案例指导制度以来,各级人民法院越来越重视对各类典型性案例的参照,并且这种案例使用活动也渐渐迈向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从字义上来分析,“案例”虽来源于案件,但“案件”并不直接等同于“案例”。只有当案件中凝结了对某类特定问题的解决方案时,才能妥当地将其看作一个“案例”。所谓“判案成规”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这里的“规”其实就是一种作为法律规则具体化的裁判规则。人民法院通过特定程序遴选��编纂和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其所蕴含的裁判要点代表了人民法院在这类问题解决上的基本立场,对下级人民法院处理类似问题能够发挥普遍的指导性效力。伴随着指导性案例数量的增多,法官、当事人、代理律师以及检察院等多方主体已经开启了使用案例的良好局面。
为了更好地推进案例制度的稳健发展,解决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的顽疾,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发布了《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案件承办法官在特定情形下应检索类案并制作检索报告。该意见发布之后,不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就类案检索中的一些具体制度进行了细化。
该意见的内容相对丰富,明确了类案的定义及判断标准、类案强制检索的具体情形、类案检索的平台及信息化建设、类案检索的范围及顺序、制作类案检索报告、诉讼参与人提交类案及法官回应、类案的参照和类案裁判冲突的协调等。以上部分内容规定得仍较为笼统,比如类案的判断标准,在司法裁判过程中如何具体操作有待进一步的解释和研究,《类案检索实用指南》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完成的。
本书兼具理论与实践特色,写作主线紧扣人民法院文件的精神和内容。一方面挖掘类案裁判的相关理论,另一方面就类案检索的相关制度及实践操作通过实例加以分析。我们希望本书能够丰富既有的案例学术理论,更期待它能对实践中如何进行类案检索和参照提供一定的指引。
感谢北京大学出版社提供的宝贵平台,感谢陆建华老师的策划和责任编辑费悦女士的付出。本书是合作成果,由刘树德、孙海波、高尚、赵英男、孙跃、雷槟硕共同完成。各位作者克服了疫情带来的重重困难,通力合作,在此一并致谢!
类案检索是一个全新的问题,本书是一种探索性的尝试。作者们能力有限,错误之处在所难免,请学友们批评指正!如果有建议,请不吝赐教:sunhaibo@cupl.edu.cn。 孙海波
2021年5月27日
于中国政法大学综合科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