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行政诉讼法方向关于行政裁量基准适用技术的专题研究。具体研究包括: ,行政裁量基准适用技术的逻辑。第二,行政裁量基准适用正当性实现的技术保障。裁量基准的存在及适用虽然具有事实上的合理性,但是却未必就具有法治框架内的正当性。第三,行政裁量基准适用有效性实现的技术支撑。裁量基准在正当性的轨迹上运行是否会产生适用效力,涉及到“裁量基准适用的有效性”问题。第四,行政裁量基准适用“说明理由”的技术。以方林富案为缩影,当前行政机关在说明裁量基准适用理由上存在技术误区。第五,行政裁量基准适用“利益衡量”的技术。利益衡量技术构成裁量基准适用技术的核心。利益衡量的目标应是“妥当性”标准下的平衡,利益衡量技术的建构应以实现这一目标为主线。第六,行政裁量基准适用“证据补强”的技术。第七,行政裁量基准适用的补充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引入会给裁量和裁量基准适用带来实质性影响,使裁量基准适用技术发生迭新与变革,丰富其内涵与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