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债券发行市场
债券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初级市场,是发行单位初次出售新债券的市场。债
券发行市场的作用是将政府、金融机构以及工商企业等为筹集资金向社会发行的债券,
分散发行到投资者手中。
1 .债券发行市场的主体
债券发行市场的参加者主要包括债券的发行者、投资者、中介机构和管理者。
( 1)发行者,即通过发行债券形式筹措资金的企业、政府和金融机构。
( 2)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企业、机构投资者、政府和**银行等。
( 3)中介机构,包括承购公司、受托人、财务代理人、担保人以及律师等。
( 4)管理者,在我国,对债券发行行使管理监督权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其对企业、
金融机构发行债券实行集中管理和分级审批制度。企业申请发行债券,应当向中国人民
银行总行或其分支机构报送各项正式文件,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后,企业才能发行
债券,否则不得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