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促进普惠金融,尤其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是全球面临的长期挑战。由于金融体系受银行主导和金融**等多种原因,该挑战在中国尤为严峻。英国大约有一半的中小企业可以获得银行贷款,而在中国,这一比例还不到五分之一(黄益平,邱晗,2021)。中小企业贷款面临的两个主要障碍是获客难和风控难。中小企业往往数量多、规模小、位置分散。因此,传统银行通过设立大量实体分支机构的方式来触达中小企业会产生极高的成本。银行通常采用三种方法评估信用风险,分别是查看财务数据、要求抵押资产和关系银行。然而,大多数中小企业既没有全面的财务数据,也没有足够的抵押资产。虽然关系银行在识别信用风险方面很有效,但大规模推广的成本较高、难度较大。十多年来,中国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改善对弱势企业和家庭的金融服务。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印发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回过头看,中国在普惠金融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金融机构内设立专门业务单元、为中小企业贷款设立担保基金,以及央行提供定向流动性支持等政策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重要且*超预期的突破发生在数字金融领域。中国的一些数字金融业务,如数字信贷、移动支付、在线投资等,已经覆盖了数亿客户,且中国在某些业务领域的创新已经处于国际领先的位置。数字信贷是指利用大科技平台、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提供的信贷业务。这些技术工具提高了信贷服务的可得性,也有助于风险评估。例如,数字平台的长尾特征意味着平台建立之后提供服务的边际成本接近于零,大数据分析则提供了一种新的信用风险评估方法。通过这些技术,数字信贷可以迅速覆盖大量借款人。这在人类历史上是****的创新,普惠金融才因此真正成为可能。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由于数字信贷的“无接触”特点,中国的几家互联网银行可以持续地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不仅在困难时期为中小企业解决了资金问题,而且成为宏观经济的重要“稳定器”。中国的数字信贷至少有三种不同的商业模式:P2P借贷、大科技信贷和数字供应链(digital supply chain, DSC)金融。P2P借贷是指个人通过数字平台直接向他人借钱,而不通过金融机构这一中介平台(Bachmann et al., 2011;黄益平等,2016)。大科技信贷是指大型科技公司基于大科技平台的生态系统和大数据风控模型提供的信贷服务(Cornelli et al., 2020; Huang et al., 2020a)。数字供应链金融则是基于企业在供应链上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数字技术为企业提供贷款(白燕飞等,2020;宋华,2020)。中国的数字信贷业务有失败的教训,也有值得总结的经验。中国的**家P2P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于2007年,P2P业务在随后几年里急剧扩张。2015年年底,监管机构发布了监管细则后,P2P问题平台开始有序退出,P2P业务规模逐渐缩减,并*终于2020年年底清零。大科技信贷始于中国电子商务巨头阿里巴巴于2010年推出的“阿里小贷”业务。虽然贷款规模相对有限,但从贷款笔数来看,大科技信贷已成为中小企业和个人贷款的主要渠道。近年来,中国的大科技信贷模式也推广到了阿根廷、印度、韩国甚至美国的大科技公司。但根据一项研究估算,中国的大科技信贷规模仍处于全球领先的地位(Cornelli et al., 2020)。与P2P借贷和大科技信贷相比,数字供应链金融尚处于发展初期。多家领先的大科技公司都提供数字供应链金融服务,其中,物流地产巨头普洛斯的子公司普洛斯金融利用数字技术提供多种融资服务。总而言之,中国的三种数字信贷模式“命运”各不相同——P2P借贷已经衰亡,大科技信贷发展成熟,数字供应链金融正在兴起。相较而言,大科技信贷为超过10亿人提供融资,对推进普惠金融也非常重要。但大科技信贷的规模通常很小,贷款期限也很短。虽然大科技信贷已经服务了大量的中小企业,但在信用风险评估中关注企业家的软信息和行为信息主要基于消费贷款的商业逻辑。而数字供应链金融只能触达与生产或销售过程相关的中小企业,其潜在的客户数量远小于大科技信贷。然而,通过动产抵押或交叉验证交易的真实性,数字供应链金融能够为服务业和制造业的中小企业提供单笔金额更大的贷款。本章要探讨的核心问题是为什么有些数字信贷业务在中国成功了,而有些却失败了?具体而言,各类数字信贷业务结局不同*重要的原因是什么?是技术、管理还是监管?通过比较可以得出结论,归根结底,无论是查看财务数据、要求抵押资产还是关系银行,任何可持续的贷款业务都应该建立在审慎的信用风险管理之上。审慎的信用风险管理意味着贷款过程中具有较强的消除信息不对称的能力,从而控制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重要的是,数字金融机构需要确认,借款人不仅有能力,而且有意愿偿还贷款——这是对所有数字金融创新有效性的**考验,而这需要数字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共同努力。2. 为什么个人和中小企业贷款困难?传统金融行业有一个普遍的二八法则,即前20%的客户,通常是*赚钱的公司和*富有的家庭,贡献了大约80%的市场收入。而这20%的客户为剩余80%的客户(主要是中小企业和低收入家庭)提供金融服务通常难度很大且无利可图,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普惠金融难以推进。联合国大会将2005年定为“国际小额信贷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Microcredit),以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贷款。随后几年里,中国政府也作出了很多努力,批准并设立了一大批小额信贷公司。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20年年末,全国共有小额信贷企业7 118家,贷款余额8 888亿元。同时,政府还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商业银行向“弱势借款人”提供更多贷款。另外,2020年年末普惠金融贷款余额为21.53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2%,而全国总贷款余额为172.75万亿元,同比增长12.8%。其中,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5.1万亿元,农业生产贷款余额5.99万亿元。尽管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我国中小企业贷款困难的问题仍然存在。除了在获额、风控上存在困难,可能还有两个中国特有的原因:贷款决策中的所有权歧视和**对贷款利率的干预。2018年年末,中国正式登记的中小企业总数为1 807万家。*近一项研究表明,已注册和未注册的小企业总数约为9 770万(Wang et al., 2020)。首先,触达如此庞大的借款人群体是非常困难的,更何况一些商家没有固定的营业地点。传统银行必须设立许多分支机构才能触达全国各地的客户,但这显然会产生高昂的成本,再考虑到大多数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很小,银行可能很难从为其提供的金融服务中获益。其次,评估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也存在困难。信息不对称是金融交易面临的核心挑战。信用风险评估的目的是确保贷款发放给合适的借款人,并*终得到偿还。银行通常采用三种方法来评估信用风险。**种方法是查看财务数据,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这种方法通常只适用于大公司,因为大多数中小企业没有系统的财务数据。第二种方法是将借款人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品,以缓解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这种做法在中小企业中较为普遍,但大多数中小企业往往没有足够的固定资产可供抵押。第三种方法是关系银行,即银行的信贷专员全面监控借款人的经济活动,依靠“软”信息而非“硬”财务数据作出贷款决策。这种信用风险评估方法非常有效,一般来说,关系型贷款的平均不良贷款率低于正常贷款。但是,这种方式成本高而收益较低,很难大规模推广。在中国,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还有两个额外的障碍。一是所有权歧视,因为几乎所有的中小企业都是私营企业,银行会出于商业利益歧视中小企业。如果国有企业的贷款有坏账风险,政府很可能会注入更多资金,或让其与更好的公司合并重组,来帮助其走出困境,银行*终有可能收回贷款。但是,如果中小企业贷款存在坏账风险,收回贷款的可能性就很低了。另外,中小企业的运营和发展一般也不如大的国有企业稳定。因此,银行大多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放贷。二是**对贷款利率的干预。金融交易定价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是获得的回报应该能够覆盖进行该笔交易的风险。大公司和初创企业的融资成本不同,主要是因为其风险水平不同。中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约为五年,显然,中小企业的风险更大。然而,近年来,中国监管机构要求商业银行不仅要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还要降低贷款利率。虽然大银行可以自行覆盖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风险,但这对于小银行就很难了。如果中小企业贷款难是普遍现象,为什么直到*近才成为中国的热点问题?一个有力的解释是,中国经济增长的模式正在从投入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现在,中小企业的生产总值占GDP的60%以上。这意味着如果不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将严重危及中国的创新、就业和经济增长。中国目前的金融体系以银行为主,且政府干预较多,这足以支持曾经的投入驱动式增长。然而,中国现在已经失去了低成本优势,增长需要更多地依赖创新和产业升级,金融体系也需要跟上。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严重不足,既推动政府制定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各种政策,也为本土金融创新创造了动力,比如P2P借贷、大科技信贷和数字供应链金融。3. P2P借贷的失败2006年,孟加拉国格莱珉银行创始人穆罕默德·尤努斯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当时在微软担任技术经理的顾少丰听说了这个消息,想知道这种小额信贷模式在中国是否适用。2007年,他与上海交通大学的另外两名校友一起创建了拍拍贷,这是中国**家P2P借贷公司。与2005年在英国成立的Zopa和2006年在美国成立的Prosper相比,拍拍贷也是全球小额信贷领域的先驱之一。2017年,拍拍贷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它的故事并不止于此。在2007年之后的几年里,P2P借贷仍然是一项非常小的业务。从2013年政府开始强调金融创新的重要性起,P2P借贷被公认为是推行普惠金融的重要模式。由于个人可以直接向其他人借款,无须金融中介,所以效率更高。许多未被银行贷款业务覆盖的个人现在可以从该平台借款,而其他人也可以通过放贷进行小额投资。这种模式使得全国各地的P2P借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然而,这项新的贷款业务存在一个问题:如何进行信用风险管理?P2P借贷起初的定义是纯粹的信息中介,而不是像银行一样的信用中介。这意味着平台不能提供包括担保在内的任何信用中介服务。因此,借款人和贷款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独立在此类平台上进行交易。由于没有任何有效的信用风险评估手段,这种贷款模式*终在中国以失败告终。更糟糕的是,如果借款人拒不还钱,贷款人对此毫无办法。有一种**现象被称为“反向挤兑”:一些人故意在实力较弱的平台借款,如果以后平台倒闭,他们就不需要偿还账款(张皓星,黄益平,2018)。为了生存和业务扩张,P2P平台运营商开始承担起信用中介的角色。成立于2009年专门从事大宗交易的红岭创投首先开始为贷款人提供担保,其他公司也逐渐开始投资担保、募资、汽车招标等业务。随后,P2P借贷行业迅速发展,2015年P2P贷款余额已超过1万亿元。几乎所有平台都从事信用中介业务,但是没有一家处于监管之中。随之而来的问题在2015年开始暴露,当时有一千多个平台倒闭。2015年年底,*大的P2P借贷公司之一“e租宝”倒闭,牵连了近100万的贷款人。黄益平等(2016)对“哪些P2P借贷平台更可能失败”这一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他们发现,具有以下特征的平台往往很难生存:信息缺失、经营历史较短、注册资本较少、产品种类较少、利率**和提供担保。这项研究虽然没有列出导致平台失败的全部原因,但它确实揭示了许多平台的创立和运营是存在风险的,这是市场参与者和监管层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由于金融风险的潜在影响巨大,金融业是受监管*严格的经济部门,但在P2P借贷发展初期显然是缺乏有效监管的。2015年P2P借贷行业的风险暴露非常迅速,中国银监会于当年12月开始征求各界意见,随后于2016年8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这一文件中*重要的一点是,明确了P2P借贷平台只能作为信息中介。实际上,这直接关上了中国P2P借贷行业的大门。然而,由于担心金融风险和社会稳定问题,监管机构没有立马终结P2P借贷业务,而是给予了一段缓冲期。在这期间,各平台尝试了各种方式进行业务转型。2020年年底,P2P网贷平台数量终于清零,其间有很多平台倒闭,一部分主动退出,另一部分包括拍拍贷等在内的平台则进行了转型。总体来看,中国P2P行业的兴起和衰落是一次失败的实践,很多贷款人多年的储蓄随P2P平台的衰亡而损失惨重。但这段惨痛的经历至少给了我们两个重要的教训。**,不能妥善管理金融风险的金融交易应当被禁止。仅仅把钱借给无法从银行借款的人是远远不够的,在此基础上做好风险管理才是关键。如果没有任何有效的评估信用风险的方式,那么该笔贷款就不是“负责任的贷款”。显然,在P2P平台成立之初,贷款人无法获取借款人的征信记录,几乎没有任何有效的信用风险评估方法。第二,造成P2P借贷行业混乱的主要因素是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2007—2016年其实是监管“真空期”,因为业务性质尚不明确,监管部门可能很难在初期果断采取行动。因而,监管的态度在初期倾向于“放开”而不是“控制”,且当时监管主体的责任分工不明确。这造成的结果是,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监管机构主动承担责任,也没有相应的行业规则,甚至*终对P2P借贷行业的“清理”也是由执法机构而非监管机构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