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中国哲学缺乏分析,只有直觉。从总体上说,中国哲学重视直觉;但是,如果说完全没有分析,就未免**化了。朱熹就很重视“条分缕析”,在注解四书时,就经常运用这种方法。不过,朱熹不是为分析而分析,分析本身并不是目的,分析的**个目的,是建立分层理论或层级理论,其*终目的则是完成中国哲学所特有的有机整体论,更确切地说是生命整体论。
朱熹的分析方法,遭到陆九渊的批评。陆九渊主张“先立乎其大者”,所以他不著书,更不作注解。朱熹说:“义理事物,其轻重固有大分,然于其中,又各自有轻重之别。圣贤于此,错综斟酌,毫发不差,固不肯枉尺而直寻,亦未尝腭柱而调瑟,所以断之,一视于理之当然而已矣。”(页339)义理之中分出轻重,轻重之中又分出轻重,要在错综复杂的关系中仔细“斟酌”,作到“毫发不差”。如果在细微之处错了,大处则必然跟着错,这就是“枉”尺而寻不能“直”。因此,“析理则不使有毫厘之差”(页36),这样才能将书中的义理“断”得清清楚楚。
这是朱熹注解��书的一个重要方法。正是运用这种“析理”的方法,朱熹将四书中的许多重要范畴,特别是一些核心范畴,分成不同层次,分别加以说明,再用综合的方法,将其联系起来。所谓综合,总是伴随着分析的,没有分析,便无所谓综合(反过来也是一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朱熹很重视分析。当然,这种分析与现代哲学所说的“逻辑分析”、“语言分析”不是一回事,它主要是“义理分析”即‘析理’,也可以说是“概念分析”;但是,我们所说的“概念”,与西方哲学的概念又有不同,对此,要有一个基本的把握。
四书中的**概念或*高概念是“道”,但是,究竟什么是“道”?历来的注释家都未能提出比较详细的解释,只是随各人的理解而说之;或者不作解释,作为现成的范畴而用之。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不容易说清楚。这也许有一个好处,就是保留其全部意义,让人们去体会,一旦说出来,就会破坏其“全”。但是,这样就很难深入了解其中的具体涵义。不能了解其中的具体涵义,其整体把握也就不甚了了。宋代理学又称道学,其全部学说就是对“道”的解说,他们虽然用“理”字代替了“道”字,对于“道”的解说也就变成了对“理”的阐述,但是,在朱熹之前,还没有人对“理”作出比较深入全面的解释。正是朱熹**个提出了全面解释,区分出“理”的不同层面的涵义,而这项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注解四书完成的。
四书中的“道”,在不同的语境中有不同
…… (一)本文之旨趣 本文的基本旨趣,是要对哲学研究的路向提出一个建议。由于这个建议的根据必涉及我们对当代哲学的现况的了解及某种评估,本文的内容便大半是对当代重要哲学理论的析论。
我从事这种理论的整理及方向探测的工作,基本上不能采用传统的“系统思维”的方式,因为我并非要构造一套封闭语言去笼罩某些哲学问题;另一方面,我的旨趣也不是像后期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要解消(dissolve)某些哲学的问题,因之,也不是采用所谓“否定思维”。我的目的只是要澄清一些重要的问题,希望能达到某些有明确意义的论点。以我自己近年惯用的词语来说,这应称为“批判思维”或“开放思维”。
所谓“开放思维”是针对“系统思维”的封闭语言讲,其义甚明,不必在这里多作解说。我所用的“批判思维”一词,却有一点特殊涵义,应稍作说明。
通常用“批判的”或英文“crifical”这个词语,都含有指摘对方的意味,因此容易将“批判思维”与“否定思维”混为一事。这只是日常语言的用法。我使用“批判思维”一词,则强调这里所含的作重大判定的意义。所判定的应兼指正反两面,而不是只作反面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