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镇化进一步健康发展的四个抓手
在看到城镇化显著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城镇化还存在着土地利用粗放、人口城镇化滞后、空间布局不合理、城乡发展不协调、城镇发展整体效益不高等问题,亟待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健康的城镇化发展过程,应该是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过程,是与工业化相互促进、相互带动的过程,是促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过程。因此推进城镇化,必须注重城乡统筹发展,必须处理好与资源节约及环境友好的关系,必须有利于提升国际竞争力。在我国进入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需要**把握好以下四个“抓手”:
一是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全面提高城镇化水平。城镇化的本质,是农村人口以农业为生转到以工业和服务业为生,居住地由农村转到城镇,并逐步达到与城镇居民享有同质的生活条件的过程。因此,必须改变单纯以土地城镇化为目的、只允许农民进城就业而不允许农民进城定居的城镇化模式,真正把农村人口转移并在城镇安居乐业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农村人口平稳有序进城就业并定居,与当地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同质化的生活条件,努力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使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相协调。具体地说,要分类引导人口城镇化:对临时进城务工人员,要鼓励他们在城乡之间合法流动,并彻底清除一切歧视性政策;对在城市已有稳定职业���住所的进城务工人员,要创造条件使他们逐步转为城市居民;对因征地而失去生活保障的农村人口,要转为城市居民;同时,鼓励农村人口进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