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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称呼:李老师   联系方式:购买咨询请联系我  17335588169    地址:河南省 郑州市 金水区 金水区龙子湖街道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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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译者:许练光姚永萍 出版社:科学出版社
卫生法律法规(第三版)
出版日期:2012年06月
ISBN:9787030341747 [十位:7030341740]
页数:176      
定价:¥2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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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法规(第三版)》内容提要:
《卫生法律法规(第三版)》是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全国卫生职业院校规划的护理和助产专业教材,内容及编写安排立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需要,兼顾其他卫生类职业资格考试要求,既突出考试应考特点,又体现向医学生普及卫生法律知识要求,给读者较为系统地介绍我国现行的卫生法律制度。全书共分12章,分别为:卫生法概述、执业医师法律制度、执业护士法律制度、侵权责任及**事故处理法律制度、药品管理法律制度、献血法律制度、母婴保健法律制度、传染病**法律制度、医政管理法律制度、计划生育法律制度、公共卫生监督法律制度、其他卫生法律制度。书后附有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要求的法律法规及其网上查询方法和《卫生法律法规(第三版)》教学基本要求,供老师教学、学生学习和应考使用。书中穿插现实生活中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案例及知识性、趣味性链接,旨在提高学习的效率和兴趣。
《卫生法律法规(第三版)》可供中高职卫生类院校护理、助产等相关专业使用。 卫生法律法规-第三版_许练光姚永萍_科学出版社_
《卫生法律法规(第三版)》图书目录:
第1章 卫生法概述
第1节 卫生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作用
一、卫生法的概念与特征
二、卫生法调整的对象
三、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四、卫生法的作用
第2节 卫生法律关系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三、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3节 卫生法律责任
一、卫生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卫生法律责任的种类
第4节 卫生法的渊源
一、卫生法渊源的概念
二、主要的卫生法渊源
第2章 执业医师法律制度
第1节 概述
一、执业医师法的概念
二、执业医师法的立法目的
三、执业医师法的适用范围
第2节 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
一、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第3节 医师执业规则
一、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
二、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其他规则
第4节 医师的考核与培训
一、考核的具体规定
二、培训办法
第5节 违反执业医师法的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
二、民事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3章 执业护士法律制度
第1节 护士及其执业资格考试
一、护士的概念及对护士的保护与表彰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第2节 护士执业注册
一、执业注册
二、执业注册的注销
三、重新注册
四、延续注册
五、变更注册
第3节 执业护士的权利和义务
一、护士的权利
二、护士的义务
第4节 **卫生机构的职责
一、**卫生机构护士配备的要求
二、**卫生机构护士使用和管理要求
第5节 法律责任
一、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卫生机构的法律责任
三、护士的法律责任
四、社会其他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4章 侵权责任及**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第1节 侵权责任法律制度概述
一、侵权责任及其责任形式
二、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
第2节 **纠纷与**损害责任概述
一、**纠纷
二、**损害责任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三、**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及举证责任
四、**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五、**损害责任的鉴定
六、**损害责任的赔偿
第3节 **事故概述
一、**事故的概念
二、**事故的构成要件
三、**事故的分级
四、不属于**事故的情形
第4节 **事故的处理
一、**事故处理的原则
二、**事故的处理程序
三、**事故争议的解决途径
第5节 **事故的技术鉴定
一、鉴定机构
二、鉴定的申请
三、专家库的建立
四、鉴定程序和方法
五、鉴定结论
六、鉴定费用
第6节 **事故的法律责任
一、**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担的行政责任
二、**机构对患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刑事责任
四、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5章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第1节 概述
一、药品管理法的概念
二、药品管理法制建设
三、药品管理法的作用
第2节 药品生产和经营的法律规定
一、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律规定
二、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律规定
三、**机构制剂管理法律规定
四、药品包装和标签的法律规定
五、药品广告的法律规定
第3节 药品管理的法律规定
一、药品标准的规定
二、药品审批的规定
三、药品审评与淘汰的规定
四、进出口药品管理规定
五、特殊药品管理和生物制品管理规定
第4节 药品监督的法律规定
一、药品监督机构及其职责
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
第5节 违反药品法的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
二、民事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6章 献血法律制度
第1节 概述
一、献血法的概念
二、献血法制建设
第2节 无偿献血的法律规定
一、我国无偿献血制度
二、临床用血的法律制度
第3节 血站管理的法律规定
一、血站的设置和执业许可
二、采供血管理
三、监督管理
第4节 血液制品管理的法律规定
一、血液制品的概念
二、原料血浆的管理
三、血液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
第5节 违反献血法的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
二、民事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7章 母婴保健法律制度
※第1节 概述
一、母婴保健法制建设
二、母婴保健法的意义
第2节 婚前保健和孕产期保健法律规定
一、婚前保健
二、孕产期保健
三、医学技术鉴定
第3节 母婴保健管理的法律规定
一、**保健机构及其人员的规定
二、母婴保健工作管理的规定
第4节 违反母婴保健法的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
二、民事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8章 传染病**法律制度
第1节 概述
一、传染病**法的概念
二、传染病**法的适用范围
三、法定管理的传染病病种
第2节 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法律规定
一、传染病的预防
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
三、传染病的控制
第3节 传染病**监督的法律规定
一、传染病**监督管理机关及其职责
二、传染病管理监督员及其职责
三、传染病管理检查员及其职责
第4节 违反传染病**法的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
二、民事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5节 主要传染病**的法律规定
一、结核病**
二、性病**
三、艾滋病**
第9章 医政管理法律制度
第1节 **机构管理的法律规定
一、**机构的概念
二、**机构的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
三、**机构的登记与校验
四、**机构的执业
五、**机构的监督管理
六、法律责任
第2节 医院管理的法律规定
一、医院的概念和任务
二、医院分级管理和评审
三、医院工作制度
※第3节 **机构药事管理制度
一、**机构药事管理的概念
二、**机构药事管理的组织机构及监督管理
三、**机构药事管理的有关制度
第4节 **机构**管理制度
一、**及**权的获得
二、**管理制度
三、监督管理
※第10章 计划生育法律制度
第1节 概述
一、计划生育制度
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
第2节 计划生育的法律规定
一、生育调节
二、奖励与社会保障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四、法律责任
第3节 少数民族生育和关于二孩生育的规定
一、关于少数民族生育的规定
二、关于生育第二个孩子的规定
第11章 公共卫生监督法律制度
※第1节 学校卫生监督法律规定
一、学校卫生和学校卫生法制建设
二、学校卫生工作的任务和内容
三、学校卫生监督与管理
四、奖励和处罚
第2节 职业病**的法律规定
一、职业病**的立法
二、职业病**的监督管理
三、尘肺病的**
第3节 放射卫生监督的法律规定
一、放射卫生法制建设
二、放射卫生防护的法律制度
三、违反放射卫生法规的法律责任
※第4节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法律规定
一、公共场所的含义及分类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法制建设
三、公共场所卫生质量要求
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五、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六、违反公共场所卫生法规的法律责任
※第5节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的法律规定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法制建设
二、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质量要求
三、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
四、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
第12章 其他卫生法律制度
第1节 食品**法律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的法律制度
二、食品**管理的法律制度
三、法律责任
※第2节 化妆品卫生法律制度
一、化妆品卫生标准的法律规定
二、化妆品生产和经营的法律规定
※第3节 基本**保障法律制度
一、我国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制度
二、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制度
三、我国城镇居民基本**保险制度
※第4节 红十字会法律制度
一、红十字会的性质、组织和标志
二、红十字会的职责、经费与财产
附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要求的法律法规及其网上查询方法
卫生法律法规教学基本要求
参考文献
自测题选择题参考答案
《卫生法律法规(第三版)》文章节选:
第1章 卫生法概述
卫生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
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作为医学生,将来从事的职业具有较高的法律风险性。为了能在今后
的工作中更好地依法执业,降低法律风险,非常有必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和用法技能,今天
开始,我们就来学习与自己将来工作息息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的有关知识。
张华家住A市,是一家医院的护士,闲暇时经常给人上门打针,赚取每针3元的注射费。2010年
7月28日,张华接到邻居王英的电话,王英称自己头痛、嗓子疼,让张华给带些**药。于是,张华去
药店买了清开灵、克林霉素、1瓶葡萄糖液和1瓶生理盐水。到王英家后,张华先给王英量血压,发现
其血压高,但仍帮忙打了点滴,并在收取27元药费和3元注射费后离开。1个小时后,王英口吐白
沫,后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王英在注射清开灵**的过程中,因自发性脑出血、过敏
性休克死亡。事后,张华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14万元,然后投案自首。
经A市检察院提起公诉,A市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张华有期徒刑4年;同时,A 市卫生局
做出吊销张华执业证书的处理。
对当事人张华的处理适用了《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护士条例》、《**事故处理条
例》等法律法规。
问题:1.本案中涉及卫生法调整对象中的哪些关系?
2.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分别是什么?
3.哪些卫生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了? 引起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是什么?
4.当事人张华承担了什么样的卫生法律责任?
5.案例中的法律法规哪些属于卫生法? 又是哪种表现形式?
第1节 卫生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作用
一、卫生法的概念与特征
卫生法是指由**制定或认可并由**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在保护人体健康活动中
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卫生法是行政法法律部门的组成部分,属于特殊行政法,除具有行政法的特征以外,还具
有以下自身的特征:
(一) 以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
公民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人身权中一项*基本的权利。卫生法以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权为
根本宗旨,这正是它区别于其他法律的重要标志。
(二) 卫生法中技术规范和法律规范紧密结合
卫生法的具体内容与医学等自然科学相联系并成为立法的基础和依据,同时医药卫生工
作本身作为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把科学技术的研究成果应用于医
药卫生工作中,就必须用立法来强化医药卫生技术规范,形成操作规程、技术常规及医药卫生
标准等法定性技术规范供人们遵照执行。
(三) 卫生法具有诸法合体、多种调节手段并用的特殊形态
在运用上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在保障上具有**的强制性,在实施上有明显的导向性。
卫生法既表现为专门以医药卫生为主要内容的卫生法律规范文件,也表现为在其他法律文件
中有关医药卫生的规范性条文。在形式上,卫生法没有统一的法典,卫生法是由宪法、法律、
行政性法规、规章等众多的法律文件所构成,是卫生法律规范的总和,往往是实体法与程序法
交织在一起,同一个卫生法律规范性文件既有实体性规定,又有程序性规定。在卫生行政管
理中往往是同时运用行政法律、民事法律、刑事法律等多种手段进行调节管理。
(四) 形式的多样化和内容的易变性
我国卫生法体系中以法律法规形式出现的卫生法多是近年来所制定,多数单行法律法规
都是近年来的成果。从法律形式上看表现为法、条例、规范、办法、标准、规定、通知等。同时
有关卫生政策也是人们必须遵守的规范,在一定条件下的一定范围内也在适用,即起着法的
作用。
卫 生法调整范围非常宽泛,凡涉及保护和增进人体健康事项均属卫生法调整的范围,而
这些事项本身经常变化,并时有突发性的、****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因而其调整的范
围也就具有了不稳定性的特征,导致卫生法就不得不随着卫生事业、事项的变化而变更。
考点:?? 卫生
???? 法的概念与
?? 特征
(五) 人类性和社会共同性
一方面,卫生法作为调整人民健康和社会向前发展关系的社会规范,以维护人类共同的
尊严和人格,为人类共有“本质”提供保护为其目的;另一方面,从医学科学及其发展角度讲,
医学科学是没有国界的科学,是人类共有的财富,任何一个**的卫生法学的发展都离不开
国际社会的交流和合作。所以说卫生法应当尊重和体现人类所特有的类本质,任何**在人
的健康和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方面具有共同的目标和任务,国际社会在卫生法规范方面的趋
同性也充分地体现出其人类性和社会共同性的特点。
二、卫生法调整的对象
卫生法的调整对象,是**卫生行政机关、**卫生机构及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国际
组织之间及其内部因预防和**疾病,改善人们生产、学习和生活环境及卫生状况,保护和增
进人体健康而产生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构成了卫生法的调整对象,这些关系纷繁复
杂,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的关系。
(一) 卫生组织关系
卫生组织是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及组织。**通过用法律规
范的形式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及组织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隶属
关系、职权范围以及权利义务等固定下来,形成合理的管理体系和制度。
(二) 卫生管理关系
卫生管理是**从社会生活总体角度进行的全局性的统一管理,是**行政管理的重要
内容和职责,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对**卫生机构及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
社会公众、**卫生技术人员等以及这些组织与个人的医药卫生活动等进行管理所形成的行
政管理关系。
(三) 卫生服务关系
卫生服务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卫生机构及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向
社会公众提供的**预防保健服务、卫生咨询服务、卫生设施服务等活动所形成的关系。
(四) 生命健康权益保护关系
生命健康权是指人的机体组织和生理功能的**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保护人的生命
健康是卫生法*高的、*根本的职能,居于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益所形成的各有关组织、自然
人之间的关系成为卫生法调整的对象。
(五) 现代医学与生命科学技术关系
现代医学与生命科学技术不断发展,日新月异,给人类带来巨大利益和福祉的同时,也向
法律提出了****的挑战。卫生法不仅要调整与生命健康相关的法律关系,而且对于现代
医学与生命科学技术发展中的许多新问题,也亟待卫生法予以规范和调整。考点:?? 卫生
???? 法调整的
?? 对象
(六) 国际卫生关系
国际卫生是指由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条例,并得到我国法律许可的有关国际社会
共同遵守的、我国承诺的卫生法律关系。
三、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即卫生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行政法制原则,是贯穿于卫生行政法律
规范和卫生行政关系当中,指导和制约卫生行政立法与实施的卫生法制的基本精神和
准则。
(一) “义务本位”原则
卫生法中的“义务本位”原则,是指“义务本位”的思想和原则,是我国卫生行政机关、**
卫生机构及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一切行为的准则。其具体要求是: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应
把“履行义务”、“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位的、义不容辞的职责或责任,“义务”是根本性
的、是本位,而依法行政或依法行使权利则是为自己履行义务服务的,是保障自己“履行义务”
的手段和工具。“义务本位”的思想和原则,贯穿于我国现有卫生法律体系中的法律法规和有
关政策。
(二) 合法性原则
所谓合法性原则,即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
规定,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合法性原则在卫生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是国
家卫生法律制度的重要原则。在具体工作中贯彻卫生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我国的卫生行政
机关在立法时要遵循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在实行行政管理时不仅要遵循宪
法、法律,还要遵循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同时,还必须依
照并符合法定程序,即卫生行政权或职责是基于宪法和法律的授权才存在的,卫生行政权必
须依法行使,卫生行政授权、卫生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
(三) 合理性原则
卫生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卫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客观、适度、合乎情理。
合理性原则,是对卫生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限制。卫生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在法律法规没有
规定的情况下,卫生行政机关根据合理的判断,决定作为或不作为以及如何作为的权力。
卫生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的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能考虑不相关因素。
(3)平等地适用法律法规,不得对相同的事实予以不同对待。
(4)符合规律和社会公德。
(四) 应急性原则
卫生行政应急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制的重要内容,是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
****、社会秩序、人民生命**或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卫生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
依据的或与法律相抵触的具体措施。
考点:?? 卫生
???? 法的基本
?? 原则
**和社会在运转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紧急情况,如战争、重要疫情、新型
疾病的流行等。这些情况的发生,可能威胁**的**、公民的人身**和良好的社会秩
序。在正常的宪政、法律体制难以运转的情况下,卫生行政机关采取的必要的应急措施,即
使没有法律规定或与法律相抵触,也应视为有效。卫生行政应急性原则是合法性原则的例
外,是一项非常原则。其没有脱离卫生行政法制原则,是卫生行政法制原则的特殊的、重要
的内容。
四、卫生法的作用
(一) 卫生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 是指卫生法对个人行为所起的引导作用,即引导人们可为、必须为哪些行
为,不能为哪些行为。卫生法律规范不仅引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还通过对违反卫生法
律规范所设义务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的规定来指引人们权衡得失,自觉守法。
2.预测作用 是指人们根据卫生法,可以预先估计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
从而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合理的安排,适时调整自己的行为。
3.评价作用 是指卫生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根据卫生法律
法规能够判断行为合法还是非法、有效还是无效。
4.教育作用 是指卫生法通过其本身的存在以及运作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教育人们实
施正当行为的作用。通过对守法行为的承认、保护、奖励的肯定性法律后果,作为示范,对违
法犯罪行为给予制裁的否定性后果,作为震慑,从而教育社会成员遵法守法。
5.强制作用 是指卫生法以物质暴力制止恶行、强制行为,并迫使不法行为人做出赔偿、
补偿或予以惩罚以维护法律秩序的作用。卫生法的强制作用是卫生法生存的*后屏障。
(二) 卫生法的社会作用
1.贯彻党的卫生政策,保证**对卫生工作的领导 **对社会的管理方式是多种多样
的,首先是制定**政策,其中包括制定卫生政策,用以规范各级政府的卫生工作和人们的卫
生行为。通过卫生立法,使党和**的卫生政策具体化、法律化,成为具有相对稳定性、明确
规范性和**强制性的法律规范。
2.保障公民生命健康 卫生工作的目的是防病治病,保护人类健康。卫生法就是**围
绕并实现这一目的而制定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3.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医学科学的进步 卫生法保护人体的生命健康,也就是*终保护
生产力,为经济建设发挥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同时,通过卫生法律法规的规范调节作用,
创造一个良好的医学探索、研究环境和氛围,从而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
4.促进国际卫生交流和合作 随着世界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扩大,我国与国外的友好往
来日益增多,涉及的**卫生事务更加宽泛和复杂。为了维护我国主权、保障彼此间权利、明
确彼此间义务,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涉外的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从而更加有效地推动我国卫
生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2节 卫生法律关系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
卫生法律关系是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它们
的内部机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卫生管理监督和**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
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特征表现为:
**,是在卫生管理和**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基于保障和维护人体健康而结成
的法律关系。
第二,是由卫生法所确认和调整的社会关系,必须以相应的卫生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第三,是一种纵横交错的法律关系。
二、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卫生法律关系
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3个方面的要素构成的。这3个要素必须同
时具备,缺一不可;如果缺乏其中任何一要素,该卫生法律关系就无法形成或继续存在。
(一) 主体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具体的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是
卫生法律行为的实际参加者。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 内容
考点:?? 卫生
???? 法律关系及
???? 其构成要素
即卫生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权利是指主体依法享有的权能或利益;义务是指主体依
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
(三) 客体
客体是指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人身、行为及其结果、精神财富等。
三、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必须具备相应法律规范和相关的法律事实两个条件,
即以相应的卫生法律规范存在为前提,以一定法律事实产生为直接原因,卫生法律规范使卫生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成为可能,卫生法律事实使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由可
能变成现实。导致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主要有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1.法律事件 能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而又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特定社会现象,如出
生、死亡、战争等。
2.法律行为 当事人有意识有目的的某种活动,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卫生法律关
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大多是由当事人的行为引起的。
第3节 卫生法律责任
一、卫生法律责任的概念
卫生法律责任是指卫生法所确认的,违反卫生法律规范的行为主体对其违法行为应承担
的,带有强制性、制裁性和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卫生法律关系主体承担法律责任应具备以下条件,不具备这些条件有关主体没有也不应
承担法律责任: 考点:?? 卫生
???? 法律责任概
???? 念及承担的
?? 条件
(1)由法律明确规定。
(2)存在违法行为。
(3)具有**强制性。
(4)由专门机关追究。
二、卫生法律责任的种类
卫生法律责任表现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3种。
(一) 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公民和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侵害**的、
集体的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民法应承担法律后果。卫生法中的民事责任,主要是指**
机构、医药卫生工作人员或从事与医药卫生事业有关的机构,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公民的健康
权利时,应对受害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 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尚未构
成犯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行政责任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一般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给予隶属于它的违法或违纪行为人的一种
制裁性处理。我国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考点:?? 行政
???? 责任的概念
??? 及其种类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他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
法规、规章,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制裁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主
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
(三) 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行为人实施犯罪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犯罪行为即触犯刑律的行为,是指危
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卫生法中须承担的刑事责任,主要有:
(1)违反传染病**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的犯罪。
(2)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犯罪。
(3)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
(4)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犯罪。
(5)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犯罪;生产伪劣商品的犯罪。
《卫生法律法规(第三版)》编辑推荐与评论:
许练光编著的《卫生法律法规(供护理助产等相关专业使用第3版全国卫生职业院校规划教材)》是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全国卫生职业院校规划的护理和助产专业教材,系统地介绍我国现行的卫生法律制度。本书可供中高职卫生类院校护理、助产等相关专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