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导论
第二节 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
国际贸易单证的质量如何,不但关系到能否**迅速收汇和交接货物,同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个**的科学文化水平。所以,单证不能随意缮制,必须符合商业习惯和实际需要。各种进出口单证,原则上应该做到:“正确、完整、及时、简洁、清晰。”
一、正确
在制单工作的各项要求中,正确是*重要的一条。离开了这一条,便会影响出单效果,甚至会引起不良的后果,其他几条要求也就无从谈起了。
正确是单证工作的前提,单证不正确就不能**结汇。因为不管是托收还是信用证项下,单据不正确,买方都有拒付货款的权利。
这里所说的正确,至少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要求各种单据必须做到“三相符”(即: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单据与单据相符、单据与贸易合同相符);另一方面则要求各种单据必须符合有关国际惯例和进口国的有关法令和规定。通常从银行来说,他们只控制“单证相符”和“单单相符”;而对外贸出口企业来说则除以上三个“相符”外,还有一个“单货相符”需要严密控制,这样单证才能真实代表出运货物,不致错发错运。
1.各种单据“三相符”要求
在以信用证方式收取货款的交易中,单证必须坚持严格相符的原则(The doctrine of strict compliance)。而在银行托收业务中,虽然单证的正确性不如信用证业务那样严格,但如果不符合买卖合同的规定,也可能被进口商找到借口,拒付货款或延付货款。
从“严格相符”的要求来看,“单证相符”占首要地位。这是因为“单单相符”是以“单证相符”为前提的,离开了这个前提,单单之间即使相符,也会遭到银行的拒付。至于“单货相符”这主要是指单据的内容应该与实际的交货相符,亦即与合同相符。这里,单货相符也必须要具备“单证相符”的前提和条件。因为信用证虽然体现了合同的内容,但对银行来说,信用证是一个独立的文件,它既不依附于合同,也不管实际交货是否与单据的论述相一致。因此,当信用证的某一方面与合同不符,而且未作修改时,缮制出口单据应以信用证的规定为准。所以,从**收汇的角度来说,结汇单据必须首先注意处理好单证是否相符的问题。
因此,在信用证业务中,单证的正确性要求**到不能有一字之讹,同时还要求出口人出具的各种单据的种类、份数和签署等必须与信用证的规定相符。所以,企业在出单时,一定要认真看清楚信用证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出具各种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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