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以来,财务舞弊案件接连不断,这些案件已严重损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阻碍了资本市场的发展,也促进了我国审计监管制度的发展。我国于2002年1月7日和2006年2月15日分别颁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涵盖了政府从内部与外部对公司财务舞弊进行监管与治理的主要原则和方法。本书**研究财务舞弊的内部治理机制——审计委员会制度。本书采用的是经验与规范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经验研究采用的是归纳推理法和案例分析法,规范研究采用的是演绎推理法。
本书采用的是经验与规范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经验研究采用的是归纳推理法和案例分析法,规范研究采用的是演绎推理法。我国公司成立审委员会动机的实证研究采用的是归纳推理法,该项研究建立在代理理论的基础之上。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本书对我国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法律要求、我国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概念和准则框架、我国审计委员会法律责任的界定等进行了规范研究。论文的*后通过实证分析法对我国公司成立审委员会的执行效果进行了验证。
本书可作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研究参考资料,也可供监管部门和企业进行公司治理操作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