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一、全国执业药师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应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两年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应考人员必须当年度通过应试科目,才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二、档案号是考试部门对应考人员成绩管理的依据,因此,拿到准考证后,请记住并且保管好本人的“档案号”。直至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为止。
三、准考证上的考号是按照考试科目进行编制的,不同的科目有不同的考号,考试时,应考人员每参加一门科目考试,必须填写对应的考号,切勿填错l!!
四、考试形式:全部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8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试规定: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8铅笔、橡皮、小刀。
考场规则
一、应考人员在考试前15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除考试另有规定外,考试时只准带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28铅笔、橡皮。小刀进入考场。已带资料、报刊、提包等物品的,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三、严禁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电子记事本(电子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