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古代文学研究中的流派
概念及判定标准
在现代文艺学中,所谓“文学流派”,是指文学发展过程中,一定历史时期内出现的一批作家,由于在思想倾向、艺术追求和创作风格上相近或相似,自觉或不自觉地结合形成的文学集团和派别,通常是有一定数量和代表人物的作家群,在当代和后世都有一定的影响。而历史上曾出现过的文学流派,从基本形态上看则大致有如下两种不同的类型:一种是具有明确的文学主张和组织形式的集合体。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一些在思想倾向、美学观点和艺术志趣上相同或相近的作家自觉地结合在一起,他们一般有一定的社团组织形式和名称,甚至发表共同的宣言,公开标榜一定的文学主张,并且按照这些主张来从事创作,在创作实践上形成了共同的鲜明特色。这是一些具有自觉的群体意识的流派。另一种类型是不完全具有甚至根本不具有明确的文学主张和组织形式,但在客观上由于创作风格相近而形成的派别。这种半自觉或不自觉的集合体,或者是因某一��作家的独特风格,吸引了一批模仿者和追随者,逐渐形成了一个有特定核心和共同风格的派别;或者仅仅是由于一定时期内的一些思想倾向、艺术见解和审美追求相接近的作家,创作内容和表现方法相近、作品风格类似而被后人从实践和理论上加以总结,才冠以一定的流派名称①。 词兴起于唐五代,大盛于两宋,衰微于元明,而又复振起于清代。清词接武两宋,踵事增华,不仅有继承,而且有发展,成为词史上的又一座高峰。传统的“一代有一代之文学”的观点认为,“唐之诗,宋之词”,“皆所谓一代之文学,而后世莫能继焉者也”(王国维《宋元戏曲史·自序》)。由此,不少学者遂持“宋后无词”的片面看法,对金元明清词非贬抑则忽略,以致造成了词史研究的许多断层。但是,清词确实上继两宋之盛,体现出了全新的时代特色。
首先,较之宋词,清词的境界更为开阔。从明清易代天翻地覆的大变化,直至清王朝被撼动以至被推翻,一切重大的政治社会事件无不在清代词人笔下有着丰富而生动的表现。尤其是嘉道以降,外侮频仍,鸦片战争的烽火和八国联军的刀枪,都深深震撼了词人们的心灵,使他们的词作流露出****的感怆。可以说,只有到了清代,才彻底破除了“诗庄词媚”之类的旧说,几乎无事不可以人词,从而使词成为一种在描写对象上几乎不受任何限制的完整意义上的抒情诗体。其次,清代**的词家,如朱彝尊、张惠言、周济、谭献、王鹏运、朱祖谋、王国维等,多为学人,其以治经之法治词,不仅对词集的流播校辑贡献甚大,而且冲击以至打破了“词为小道”的传统观念,于诗人之词、词人之词外,更增入学人之词一派,从而拓宽了词之疆域。第三,清代词派纷呈,迥异前代。自明末陈子龙创立云间词派,流风所及,主宰顺治一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