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有路网!
契约史买地券研究
QQ咨��:
有路璐璐:

契约史买地券研究

  • 作者:张传玺
  • 出版社:中华书局出版社
  • ISBN:9787101061420
  • 出版日期:2008年01月01日
  • 页数:358
  • 定价:¥56.00
  • 分享领佣金
    手机购买
    城市
    店铺名称
    店主联系方式
    店铺售价
    库存
    店铺得分/总交易量
    发布时间
    操作

    新书比价

    网站名称
    书名
    售价
    优惠
    操作

    图书详情

    内容提要
    契约是随着财产私有制而产**展的,成为债权或物权的有效凭藉。契约史研究是中国土地制度史的一个部分,深入探讨契约与地券的相关问题,对于经济史和法制史的研究都有意义。张传玺先生就契约史、买地券断断续续进行了近四十年的研究,颇有心得,积腋有裘,汇集成册。
    文章节选
    唐代称带有画指的契约为“画指券”,这种契约被认为是*具有证明作用的。因此,除了在买卖关系中被广泛使用之外,在抵押、典当、租赁、借贷、雇佣等关系中,也被大量使用。而且在契文中多书有“画指为记”、“书指为记”等语。
    宋代以后,一般契约上多不画指书年,就是买卖田宅的契约,使用的也很少。但在人口买卖契约和休书上,却被普遍采用,而且在作法上还有所发展。北宋黄庭坚日:“岂今细民弃妻手摹者乎?不然,则今婢券不能书者,画指节;及江南田宅契,亦用手摹也。”①元姚燧亦日:“凡今鬻人,皆画男女左右食指横理于券为信,以其疏密,判人短长壮少,与狱词同。”②黄庭坚和姚燧的说法,对唐代的画指券和汉代的下手书来说,是很好的注角。所谓手摹,在后代演变为四种不同的形式:**、指模,画指节;第二、指印,或谓之手印,是将左手或右手之拇指或食指的纹理印于契约上;第三、手印,即将一手或两手的纹理印于契约上;第四、手模脚印,契文书于丈余长的白布上,债务人将双手双脚的纹理印于契约的上下两端。在人口买卖契约和休书上,以用第三、第四两种者为*多。
    东汉时,押字已很流行,但主要是官吏们对文件的一种批法,不是契约上的押字。如南阳人宗资任汝南太守,不问政事,一切委任功曹范滂(字孟博)署理,他只在文件上押一“诺”字��以示同意。当时有歌谣日:“汝南太守范孟博,南阳宗资主画诺。”③东晋元帝司马睿在牖奏上也押“诺”字。所押之“若”旁作凤尾婆娑之形,被誉之为“凤尾诺”④。北齐后主在牖奏上押“依”字,亦说押“花”字,也是押“诺”字之意。此后,迄于南宋前期,多是画“依”字。
    目录
    导言
    上编契约史研究
    **章中国古代契约的萌芽
    第二章中国古代契约发展的四个阶段
    第三章中国古代契约形式的源和流
    第四章中国古代契文程序的完善过程
    第五章从土地契约形式的演变看我国封建土地所有制
    第六章论中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权的法律观念
    第七章中国契约资料的蕴藏及其史料价值
    第八章香港新见吐鲁番契券的一些问题
    第九章新见鸽子洞元代契约识读
    第十章民国时期契约注释举例

    下编买地券研究
    第十一章买地券文广例
    第十二章买地券用名的历史考察
    第十三章从买地券辨伪说到《钟仲游妻券》的真与假
    第十四章为宋马隐与元冯道真两买地券辨“非”
    第十五章南朝宋苘谦“一室三券”研究
    第十六章《百济国斯麻王买地券》释例
    第十七章为日本学者仁井田陛所用五件买地券献疑
    第十八章关于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及外间着录九件买地券的疑伪问题

    附录
    附一:(日)初山明《刻齿简牍初探--汉简形态论引绪》(张海青译)
    附二:吕振羽遗着《中世纪和近代土地契约形式及土地所有权性质问题
    --读张传玺同志(从契约形式的演变看我国封建土地所有制)》
    附三:《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评介
    ……

    与描述相符

    100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