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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学道德规范
1.1 医学道德规范理论
1.2 医学道德原则
1.3 家长作风式的**
1.4 医德
1.5 权力
1.6 医患关系模式
1.7 **的目的
2 患者的同意和信息的透露
2.1 患者必须有作出同意表示的能力
2.2 患者必须了解**行为的性质和目的
2.3 患者必须自愿作出同意表示
2.4 医生有义务提供充足信息以使患者作出是否同意**方案的决定
2.5 对医学研究的同意
2.6 一些并非是真实的同意表示因而无效的例证
3 无能力成年人
3.1 无能力的定义
3.2 无能力患者及其同意表示
3.3 预先说明
3.4 无能力患者和紧急避险原则
3.5 非**性医学介入和法庭的作用
3.6 大法官判决报告中的提案将构成未来立法的基础
4 青少年儿童及医学**
4.1 16周岁以上的青少年及其同意表示
4.2 16周岁以下的青少年及其同意表示
4.3 父母同意表示的限制
4.4 法庭的作用
4.5 有关连体双胞胎的案例
4.6 儿童和**机密
4.7 查阅病历的权利
5 对**的拒绝权
5.1 有能力的成年患者有拒绝**的权利
5.2 如果对依精神健康法案(1983年)而拘留的患者的**是针精神错乱的,那么可以违背其意愿而对其进行**
5.3 无能力患者法律上没有拒绝**的权利
5.4 法庭或任何有父母责任的成年人对有能力的未成拒绝**的意见有否决权
6 死亡和安乐死
6.1 主动安乐死
6.2 被动安乐死
6.3 帮助自杀
6.4 死亡
7 器官移植
7.1 存活的器官捐赠
7.2 ****器官的商业交易
7.3 尸体器官的移植
7.4 尸体解剖与器官置留
7.5 身体器官的所有权
8 堕胎和生育法
8.1 胎儿的法律地位
8.2 胎儿的法律保护
8.3 堕胎
8.4 性交后的避孕
8.5 不育和人工授精
8.6 代孕
8.7 不当生命和不当生育
9 精神健康法
9.1 精神疾病的定义
9.2 强制入院
9.3 未经同意的**
9.4 精神病患者的保护
9.5 服务和**的权利
9.6 精神健康法案(1983年)下的刑事和民事责任的免除
9.7 精神健康法案(2000年修订案)
10 **机密和查阅病历的权利
10.1 **机密
10.2 普通法上的司法救济
10.3 **资料保护法案(1998年)
10.4 患者查阅个人资料的途径
10.5 患者资料的处理
ll 患者的权利
11.1 **保健的规定
11.2 人权法案(1998年)
11.3 受人权法案(1998年)保护的有关**保健的权利
12 **疏忽
12.1 谨慎义务
12.2 医院的责任
12.3 急救车服务的责任
12.4 谨慎的标准
12.5 违反义务和由此产生的后果
12.6 **损害赔偿金
12.7 辩护
12.8 人身伤害诉讼的时间限制
13 瑕疵产品的责任
13.1 普通法规定的责任
13.2 法定责任
14 刑事责任
14.1 人身侵犯
14.2 过失杀人
14.3 安乐死的责任
15 传染性疾病的控制
15.1 依法须报告卫生当局的病例
15.2 传染病的控制
15.3 检查和**
15.4 传染病患者的死亡
15.5 *高医学委员会关于严重传染病的指令
16 职业条例
16.1 医生由*高医学委员会管理
16.2 *高医学委员会监督并确定医学教学的标准
16.3 *高医学委员会规制职业行为
16,4 对*高医学委员会惩处决定的上诉
术 语
思考点的提示
实用的网址链接
参考文献
索 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