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地域生态变迁
在清政府于云贵民族地区设流以后,作为改土归流重要的组成部分,恢复生产,增加税赋,是巩固和发展地方制度变革的重要保证。清政府随即采取了一系列恢复和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生产的措施,主要以开展屯垦来保证政府赋税收人和巩固改流成果,但它所导致的民族地区的反应却很突出,体现了地域生态形成和变化的历史过程。
必须看到的是,由于改流军事活动频繁,战争破坏和清朝统治者残酷的武力征讨手段,使原土司地区一度人烟**,土地荒芜。就滇东北地区来讲,清朝统治者采取的是杀一儆百,尽法惩治的手段,反抗的“夷众”被杀有万余人,幸者也多被剁手砍脚,人口损失惨烈①。黔东南“剿苗寨八百有余,凡经附逆之寨,逐为稽核,有十去其二、三者,有十去其五���或八九者。统计现在户口较之从前,未及其半”,苗疆人口锐减,土地大片荒芜②。而地方官吏借**减免云贵钱粮之机,隐匿田土,谋取私利,影响到政府赋税收入之增长,雍正三年(1725年)时贵州起科仅贵阳一府、南笼一厅和开州等十县,共67163亩田③。因此,改流后尽快在新辟地区开展垦殖,恢复生产成了当务之急。
清政府在改流地区实行的垦荒活动,主要由驻军、招徕至的外地农民、土著居民构成,此外还有部分流民也有加入。雍正六年(1728年)清军进驻东川,“岁收二万余石,课矿岁万金,资兵饷”④。八年(1730年),又“乌蒙地广田多,应将无业田地,每兵赏给三十亩,或有余丁,准其倍给。并量与牛种银两,劝令开垦”,开始在滇东北地区实行军屯⑤。 近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成就,举世瞩目,在增强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取得了极大的效果。毋庸讳言,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负面的影响,例如耕地的缩减,植被的破坏,水土的流失,湖泊的淤浅,干旱区荒漠化、沙化的加速,以及城市化过程中,水污染和空气污染严重等等环境恶化问题,也十分突出。这些问题的出现,有的是经济发展过程中一时难以避免的现象;有的是人们对自然界的无知,采取唐突的措施所造成的后果;有的则是当政者为单纯追求政绩,不计后果,盲目开发引起的环境恶化。以上种种,都是人们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对自然界过度索取或无序干预后所引起,其实质是人地关系的不协调,而这种不协调又往往并非一代人所造成的,而是有其历史的继承性和延续性。
我们谈到人地关系时,所谓的人,并非自然人,而是社会人。不同时期的社会人,对自然环境的认识不一样,对生产技术的掌握不一样,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一样;而我们所谓的自然环境,在历史上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即使同一地区的自然环境,经过长期人类活动的影响,随着历史的发展,也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再进而言之,我国地域广大,人口众多,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地域差异十分明显。而这种差异的形成,又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是历史发展的结果。因此,我们如果研究当今环境问题,或想在制定保护措施和政策上,有科学的根据,就有必要对我国环境变迁的历史背景作比较深入的了解,对我国环境变化和人类活动之间的互动关系有较深刻的研究,而这种研究又必须从区域研究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