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是一个美丽的**,澳大利亚的法律是富有特色的法律。
在宪法方面,它在吸收英美两国经验的基础上,发展起了具有自己特色的联邦体制以及被誉为“澳大利亚投票法”的选举制度;在民商法方面,它经过对英国封建土地制度的改造,确立了具有澳洲自己特色的“托伦斯土地登记体制”;在刑法方面,它不仅从原采的一个英国囚犯流放地顺利地过渡成为一个高素质人才济济的移民**,而且还将犯罪率控制在比较低的水平;在劳工法领域,它在借鉴美国法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创建起了一个由联邦政府充当“一个不偏不倚的权力当局”来调解劳资纠纷的仲裁制度;在消费法律领域,通过建立征收10%的商品和服务税以及豪华车税、酒平衡税等富有特色的征税体制,有力地平衡了社会;次分配中的各方利益;在环境保护领域,更是制定了众多的法律法规,创建起了一个周密完善的法律保护网络体系;在国际法方面,也发展起了**、便捷、富有成果的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国际商务和国际金融等法律体制。
但是,对于如此富有特色且有借鉴意义的澳洲法律制度,我们以前了解甚少。近几年,随着中国与澳大利亚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的展开,我们对其法律制度的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