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天修改的决定》修正)
**章 总则
第二章 律师执业条件
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四章 执业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久务
第五章 律师协会
第六章 法律援助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
(1996年10月25日司法部令第41号发布)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
(2001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5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令第338号公布 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