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宝级
国宝级玉器定级概述
文物的级别,总的来说是视其艺术价值、历史价值和科学价值的大小来确定的。按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规定,视上述三方面价值大小,可把它们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等级。又以此为基础,在一些博物馆〔或所〕,如北京故宫博物院等,还把每一个等级更细地划分为甲、乙两档。更有人主张,在一级文物中,如同某些**如日本那样,将其中的一级品甲等,特别封其为“国宝级”。本图典采用了这种划分方式,将一级品甲等,即那些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精粹封为国宝级。
古玉定级的基本原则
古玉器定其级别高低要结合玉器本身固有的特性,除前述普遍存在的三大内容外,还往往以其历史时代的远近,材质的不同,色泽美感的差异,制作水平的高低,同~类或同一种玉器在国内外的总存世数,或在不同博物馆收藏数量的多少,器物纹饰图案的精美与否,器形的大小轻重或保存完好程度,以及在一定历史时期所起作用的大小等,来划分其级别高下。一件古玉器的定级,有时要从多个角度综合考虑,有时则以某一特别突出的方面作为主要依据。本卷讨论的国宝级文物,在品定级别时所参照的几方面内容如下:
1.古玉料质色与定级的关系
许多考古资料证实,中国古玉所用的材料,总的来说,即是东汉许慎《说文解字》释“玉”时的定格,即“石之美”者。这三个字清楚地说明,古人视为玉者,是矿石中的一种,使其从矿石中分出,并称为玉的惟一条件是“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