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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形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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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形式研究

  • 作者:王洪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03657016
  • 出版日期:2005年06月01日
  • 页数:207
  • 定价:¥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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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社
    • ISBN
      9787503657016
    • 作者
    • 页数
      207
    • 出版时间
      2005年06月01日
    • 定价
      ¥15.00
    • 所属分类
    内容提要
    要式合同的研究主要涉及三个根本问题:**,法律为何要针对某些合同制定形式强制规范;第二,在诸多合同形式的种类中,应当选择何者作为规范的手段;第三,合同如果欠缺法定形式,应如何评价其效力。而形式强制之目的取向是这三个根本问题的核心所在。立法者在决定某一法律行为是否应予形式强制时,应考虑其究竟欲达到什么样的目的,以及法定形式是否能发挥该功能;立法者在决定该法律行为应以何种形式作成时,应考虑各种不同的形式所各自具备的功能为何;立法者在评价欠缺法定形式的法律效果时,应考量其通过形式强制所欲追求的目的为何,以及如何的法律效果评价始能恰如其分地表达立法者对于该目的未被满足时所感受到的“不满”。
    本书围绕上述要式合同的基础性问题展开研究。全文分为四章:一、合同形式的罗马法基础及其现代发展;二、要式合同的当代面貌及其面临的困境;三、要式欠缺的补正:履行治愈论;四、要式欠缺的限制适用及其突破。
    **章讨论合同形式的罗马法基础及其现代发展。简短地勾勒了合同形式这一概念及制度的简史,分析合同形式的本质如何从古典罗马法视形式为法律行为本身转变为合意之外的只是影响合同效力状态的因素。
    在罗马法初期,“耐克
    目录
    绪论
    **章 合同形式的罗马法基础及其现代发展
    一、罗马法严格合同形式主义及其衰落
    (一)认真对待罗马法
    (二)前古典法时期的要式行为
    (三)古典法时期及其之后的要式契约
    (四)后古典法时期严格形式主义的衰落
    (五)小结:合同形式的本质转变
    二、中世纪教会法与罗马法的复兴:合意的凸现与形式的失落
    (一)没有断裂的合同发展史
    (二)教会法对合同制度体系化的重大贡献
    (三)罗马法复兴对合同一般理论的深远影响
    三、近代法上的合同形式自由原则
    (一)契约自由原则的确立
    (二)合同形式自由
    四、现代合同法的发展趋势
    (一)合同形式主义的“复兴”
    (二)国际合同法坚持“无形式要求”
    第二章 要式合同的当代面貌及其面临的困境
    一、要式合同的多样化功能及其本质目的
    (一)要式的目的、功能及其本质性转变
    (二)要式目的与形式强制间的对应关系
    (三)要式目的与形式强制问的比例原则
    二、要式合同的运用范围及其形式选择
    (一)英美法
    (二)大陆法
    (三)我国法
    (四)合同法面临的问题
    三、欠缺合同形式的效力评价
    (一)英美法
    (二)德国法
    (三)法国法
    (四)我国法
    第三章 要式欠缺的补正:履行治愈论
    一、引言
    二、德国法上履行治愈方式欠缺
    (一)《德国民法典》的个别治愈规定
    (二)履行治愈的理论基础
    (三)治愈规定的类推适用
    (四)《德国民法典》第814条与治愈规定间的关系
    三、英美法上的部分履行原则
    (一)概说
    (二)部分履行原则在英国法上的演变
    (三)部分履行原则在美国法上的发展
    四、我国《合同法》第36条
    (一)如何理解《合同法》第36条之规定?
    (二)《合同法》第36条之合理性检讨
    (三)以信赖保护为基础重构履行治愈规定
    第四章 要式欠缺的限制适用及其突破
    一、问题的提出
    二、德国法上诚实信用原则对要式欠缺合同无效的限制
    (一)缘由
    (二)德国实务上的见解
    (三)德国学说上的见解
    (四)小结
    三、英关法上的禁反言原则
    (一)概说
    (二)英国法上的产权禁反言原则
    (三)美国法上禁反言原则的运用
    四、比较法的综合观察分析
    五、我国法上诚实信用原则对法定要式的突破
    (一)诚实信用原则、具体法定要式规则与个案正义
    (二)具体请求权保护上的不足
    (三)在诚实信用原则中案例的类型化及检验要素
    (四)法律效果
    (五)具体案例的运用
    (六)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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