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版刻研究的参考资料,收录范围包括了四个部分:
1、版刻名词。包括各种版本名称(地区、时代、出版机构等)、印纸、款式、装帧以及一些习见的书业用语。
2、刻字工人。范围一般至清代乾隆前后为限,记录了他们的劳动成果(所雕刻的图书)。收录总数虽逾万条,不过限于见闻所及,当还有不少遗漏的,有待于今后的增订补充。由于他们所署姓名,很多使用简写字,按照著录原则,凡查明原体字,或虽未查清楚,但确证为某字简写而来的,则一概著录其原体字;其简写字或用括号,或在条前以“或署××”说明之;简写、原体并见者,一般以简写字作“见×条”,但个别如裘裕、金时亨、龚华、熊汝敬等,已习惯沿用了“求裕”、“时亨”、“弓华”、“汝敬”,本资料著录即以后者为主。刻工有名无姓、有姓无名者,考虑它不能说明什么问题,概不收录。
3、刻、抄书家。刻书家也就是旧时代的出版发行者,包括官刻、私刻和坊刻。时间方面,则着重于宋、元及明代(明代以嘉靖以前为主),也包括少数清代前期、中后期(抄书家的选条范围同)稀见的和有学术价值的书籍的刻印者,个别以刻书著称包括书坊刻书的代表者。他们热心整理和总结科学文化的经验,刻印、翻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