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为三篇。
**篇:传统司法解析——权能与文化。本篇以始于秦汉、延续数千年的传统司法为蓝本,从司法权性质、司法主体、司法宗旨等方面全面剖析了我国古代司法的特征和效用,指出以刑为主的法律体面全面剖析了我国古代司法的特征和效用,指出以刑为主的法律体系造就成以刑审惩罪为**的司法体制与程序制度;民刑不分、律(刑)学独盛的知识体系造就了司法者知识技能地褊狭,加之闭隘的农耕经济阻碍了社会分工,无法刺激司法职能的扩展,使传统司法绵亘千年,而难有质的突破;请罪为主、惩办为要的审判理念,使刑事司法技能有所增进,却终困缺乏理性启导与职业支撑而陷于君主专制主义的泥沼,往复循环。
第二篇:传统司法的转型——嬗变与踯躅。在延续百年的司法转型中,本篇择取清末、民国和共和国三个重要时段所推展的性质迵异、效用各别的制度变革的史实,重在分析其在解构传统司法,催生和塑造现代司法中各自所居的不同位置,及其关联。指出以救亡自保为目的,被动、仓促、短暂的清末修律所推展的司法改革,开启了传统司法的近代转型,其历史进步性应当肯定。
第三篇:当代我国司法的进路——守望与超越。当今我国的司法改革,应当在洞察前人得失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