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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读史记——不可不知的四十九个《史记》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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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读史记——不可不知的四十九个《史记》人物

  • 作者:郭灿金 许晖
  • 出版社:崇文书局
  • ISBN:9787540311308
  • 出版日期:2007年02月01日
  • 页数:197
  • 定价:¥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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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一部史家之绝唱,一曲无韵之离骚。《史记》作为我国史学的典范之作和不朽的文学经典,一直被后世所欣赏、阅读和研究。本书作者是两位年轻的学者,他们以新奇、别致的现代观念和现代视野,对《史记》所涉及众多人物逐一品评。论古而鉴今,深刻、犀利;品人解事,妙语迭出,让人捧腹。
    文章节选
    瞽是盲,叟是老头儿,瞽叟就是瞎老头儿。上古的时候,中国人起名字多么简单,一个瞎眼的老头儿干脆就直接叫瞽叟。这个**的传统直到现在还被日本人继承:生在河边就叫渡边,生在松树下就叫松下,生在泉水边的大儿子就叫小泉纯一郎。现代中国人反而抛弃了这个美好的传统,取名也紧跟形势:文革,跃进,红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流行的名字。
    瞽叟是三皇五帝之一的舜的亲爹。舜还有一个名字叫重华。重华就是眼睛里面有两个瞳仁的意思。这个家庭真是太奇怪了,当爹的眼睛瞎了,做儿子的却每只眼睛里有两个瞳仁!舜的母亲早死,瞽叟就给舜娶了一房后妈。瞽叟和舜的后妈又生了一个儿子,叫象。象等于是舜同父异母的弟弟。在这个重新组成的家庭里,舜的地位*低。象桀骜不驯,后妈理所当然不喜欢舜,十分嚣张,而舜的亲爹瞽叟呢,更绝,他讨厌舜到了日日夜夜想把舜杀掉的地步!
    舜的性格很温和,即使在遭一家人厌弃的情况下,他还是谨守孝悌之道,对后妈和弟弟也很够意思。只是每天都得警惕着被亲爹谋杀,也真够累的。
    这种家庭环境反而成就了舜的大名,二十岁就以孝闻名天下。他在历山耕作的时候,历山的农民本来相互之间常常侵占土地,为此发生过无数次械斗,舜去了不到一年的工夫,历山的农民不仅让给了舜很多田地,而且相互之间也不再侵地,大家和和睦睦的,一心只顾发展农业生产。在雷泽打鱼的时候,雷泽的渔夫们也互相礼让,不再争夺*佳的捕鱼位置了。去黄河边制作陶器的时候,黄河边就不再出产假冒伪劣的陶器了。去夏地跑买卖的时候,夏地的商人们也都不再缺斤少两,而是童叟无欺。这都是出于舜巨大的道德感染力,甚至不管舜居住在哪里,大家都纷纷慕名前去和他作邻居,以至于一年就成了一个村子,两年就成了一个镇子,三年就成了一个大都市。
    舜的名声很快就传到了*高领导人尧的耳朵里。尧的年龄这时已经很大了,该考虑接班人的问题了。尧的儿子丹朱顽劣,尧不想把全国人民交到他手里受罪,于是大臣们就**了舜。出于慎重起见,尧对舜的道德品质进行了考核。考核的方式很奇特,尧把自己的两个漂亮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舜,又派自己的九个儿子去给舜当助手,同时赐给舜几件细葛布的衣服,一架古琴,还给舜盖了粮仓,送给舜许多牛羊。总之,一切都按照未来接班人的待遇来培养。
    按说父以子贵,儿子如果顺利接班,父亲就是当仁不让的太上皇了,瞽叟应该善待儿子,即使没有能力帮助他,起码也不能添乱,造成家庭矛盾,家丑外扬毕竟也会影响到舜的形象啊。可是瞽叟这个父亲太奇怪了,他竟然寻找一切机会要追杀舜!
    有一次,瞽叟借口谷仓的房顶需要修补,让舜登上房顶,自己和象在下面递湿泥。瞽叟事先偷偷地围着谷仓堆满了干草,这时就纵火烧房。眼看火苗快舔到了脚底板,舜急中生智,挟着两个又大又宽的宽边斗笠,像鸟儿张开了两只翅膀,从高高的谷仓顶上飞了下来,一落地马不停蹄地就逃开了,躲过了一劫。一计不成,瞽叟又生一计。这次是让舜去挖井,等他挖得够深的时候,瞽叟和象一起往井里填土,想对舜实行活埋战术。没想到舜早有准备,事先在井的侧壁挖通了一条通向外边的暗道,这时感觉到泥土劈头盖脸地倾泻下来,赶紧钻进暗道逃跑了,又躲过了一劫。
    瞽叟和象把井填满后,以为舜已经被活埋了,手舞足蹈地庆祝起来。象说:“瞎爹啊,当初是我想出来的这个主意,论功行赏,舜的好东西都得归我。”瞽叟和后妻没办法,只好和象分家。象把谷仓和牛羊给了父母,自己搬进了舜的家里,把娥皇、女英两个嫂子据为己有。舜在外面躲了一会儿,偷偷潜进家里,进门就发现象正在大大咧咧地弹那把古琴。舜不动声色地走到象面前,象一看舜居然没有死,大吃一惊,尴尬地说:“哥哥啊,我好想好想你啊,想到你死了就闷闷不乐,只好弹琴排遣。”舜讽刺地说:“是吗?你可真够兄弟呀!”
    即使九死一生,舜还是饶恕了父亲和弟弟,待他们像平常一样。
    考核了几年,尧对舜很满意,在舜递交的述职报告上批示道:“舜的两个老婆虽然贵为公主,却被舜调教得毫无骄傲之色,上敬公婆,下敬兄弟,很守妇道;我的九个儿子也和舜相亲相爱,从来没有红过脸。**步考核通过了,封舜为皇太子。”
    目录
    (本书人名按英文母顺序排列)
    阿娇:我不恨皇帝,只恨文学家
    褒姒:我不笑,是因为时辰未到
    伯夷:饿死也不食周粟,干吗不出国?
    曹参:你醉酒是量小,我醉酒是境界
    陈平:远大前程从富婆开始
    淳于髡:怎样给领导提意见
    邓通:我就是佞幸的“行业标准”
    东方朔:敢笑李敖不撒娇
    窦太后:不要!不要!
    范雎:从厕所里爬出来吧,给你自由
    樊哙:死都不怕,还怕喝酒吃肘子?
    范蠡:失去西施之后怎么活?
    冯唐:年龄怎么能成为一个人出名的理由
    高渐离:你死了,秦始皇交给我吧
    灌夫:可以喝醉,但不能乱说
    贯高:活有活的理由,死有死的追求
    郭解:游侠一谦虚,名声就很大
    韩长儒:口才成就大业
    侯赢:看看人家的导演好不好色
    黄石老人:因为你需要,所以我存在
    汲黯:遇到这个人,皇上只好保持沉默
    黥布:我受刑,我成功,我灭亡
    李广:有些错永远不能犯
    李牧:让我打仗?我就“拖”
    郦食其:文雅的不行,就来粗野的吧
    李园:兄妹同谋。篡了楚国的天下
    刘敬:牺牲一代女人的胸脯征服匈奴
    卢绾:邦哥,我也不想反啊,只是我实在心里不踏实
    栾布:两个变态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吕雉:中国**只凶猛的野鸡
    冒顿:单于的冷幽默,惹恼了吕后
    聂政:姐姐,今夜,我不关心人类.我只想你
    蒯通:智商、情商我**
    申屠嘉:不管是男宠还是改革家,杀!
    石乞:杀人是使命,被杀是宿命-
    缇萦:有个见死不救的爹怎么办?
    田横:一人自杀,五百人集体自杀
    王生:这托当得有水平
    吴起:问世间情为何物?答日:废物
    伍子胥:用空洞的双眼,目击你的死亡
    袁盎:真理就是狗皮袜子
    优孟:倡优的歌声有些刺耳
    张汤:小时候给老鼠判刑,长大就成了酷吏
    赵襄子:玩的就是冷幽默
    郅都:司马迁,你弄得我比窦娥还冤
    中行说:逼我出使匈奴,我就给你好看
    周昌:被皇帝骑在头上还要骂皇帝
    周亚夫:乱讲原则。饿死活该
    子路:**敢打孔子爆栗的弟子
    编辑推荐语
    少年时代,我所就读的那所学校不知怎么就开始流行书签。书签的大小接近于今天新版的一元纸币,大概就是一毛钱一个的样子。清新的图案,清浅的格言,美观大方,惠而不费,它很容易就吸引了我们清贫的目光,同学之间热衷以之互赠—此物*励志。
    当时,一个有些另类的书签吸引了少年的我:有些破旧的画面上是一抹淡淡的青色,充盈画面的是植满大葱的原野,葱叶密密麻麻。应该是暮春的景象吧,画面上的大葱已经结出了类似于蒲公英种子的圆球。几句诗就压在画面上:
    出门何所见,
    春色满平芜。
    可叹无知己,
    高阳一酒徒。
    那时,我虽然不知道诗作者是谁,也不知道高阳酒徒是谁,但却被这几句诗所深深吸引。直到今天,我仍然不知道这几句诗到底为什么让我入迷,也许是“春色”背后的感伤,也许是“平芜”词义的古雅,也许是“可叹无知己”的矫揉造作迎合了少年的浅薄青涩,也许是“高阳一酒徒”的弃世姿态打动了懵懂的不解风情……于是,我买下并珍藏了这枚书签,郑重其事地在上面写下了“赠给自己”(这其中的矫情真令今天的我汗颜)。
    几天前,那枚书签曾在不经意间从一本书中现身,依然是20年前的模样,历历往事如在昨日,而我已经不再少年。春色,平芜,知己,酒徒……已经不能让我有些许激动,只有逝去的青春让我扼腕慨叹。
    细细想来,我的酒徒生涯就和“高阳”有关,“高阳”是个地名,距我谋生的城市不远。曾有半年的时间,我就被安排在那里“锻炼”。在那里我见识了花样百出的酒令,见识了怀着各种目的狂放饮酒的人们,在与人斗酒之中无意之间创造出了我自己的白酒纪录……
    然而,两年前,我戒了香烟,两月前,我戒了白酒。如果说戒烟是一种自我了断,那么戒酒则是一种自我阉割。戒烟戒酒,让我彻底远离了曾经的圈子和曾经的迷梦,远离了不可思议的幻想和不可思议的虚妄,远离了耳热酒酣随意而为的佯狂,远离了宿酒醒来令人心悸的清醒……我要求自己:戒烟戒酒,不下围棋,做一个“**”的人。我在全面收缩,我在努力活出“非我”。
    我如果是从前的我,我会看不起现在的自己。
    所以,我知道有两个我,一个是曾经嗜酒的我,一个是今天极力让自己平静的我。我爱我自己吗?我爱哪个自己?我想我不爱,哪个都不爱!
    郦食其也不爱。
    和那个书签相遇之后很久很久我才知道所谓的“高阳一酒徒”指的就是郦食其。郦食其是高阳人,其身份是儒生。秦末,儒生并不是一个多么正当的身份,因此,也就少了许多来自外界的约束和内在的收敛,所以,那时的儒生也是一群无可无不可的人,是啊,离“独尊儒术”的时代还遥远得很呢。郦食其是个儒生,也是个酒徒。用儒生的方式走不通的时候,他就用酒徒的方式,而用酒徒的方式走不通的时候,他就用儒生的方式。他做了一个精神分裂的儒生。
    刘邦不喜欢儒生,但喜欢酒徒,郦食其的酒徒身份打动了刘邦,之后就用儒生的身份为刘邦服务。酒徒和儒生互为表里,这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刘邦的需要。
    但是*后,这个酒徒兼儒生依然没有躲过被投进油锅的命运。
    我刚才百度了一下那首诗,原来是高适的名篇。 “百家讲坛”重头戏“品读《史记》”热播在即。继“三国热”、“论语热”之后,“史记”又将成为新的阅读热点。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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