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地的扩张
经济全球化为国际犯罪的进一步扩张提供了“适宜”的环境。许多国际有名的犯罪组织,如意大利的黑手党,已经迅速跨过他们的国界,稳稳地扎根于整个欧洲、拉丁美洲、加拿大、加勒比海和美国。他们在这些地区广泛建立基地,进行各种犯罪活动。即使像俄罗斯、波罗的海诸国和一些新独立的**也逐渐成为国际犯罪的新的开垦地。在前苏联地区,冷战结束的主要负面影响就是俄罗斯和前苏联的一些**逐渐成为国际犯罪组织扩展他们的犯罪活动的肥沃土壤。在这些从前“封闭”的**,边境的突然开放、社会控制的放松、经济体制的不成熟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为当地和国外的犯罪组织的肆虐和扩张打开了方便之门。由传统的犯罪组织、熟练的专家和腐败的官员组成的犯罪网络迅速填充由激进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变革所带来的真空地带。 比较成熟的一种理论、一门学科、一项研究往往都有其能够立基的根本、专属的范畴、证成的逻辑与自洽的体系。借助于作为理论本体的范畴与体系,理论研究才能够搭建起交流的平台,使研究者能够处于同一题域之内进行沟通、对话与合作。而理论平台的匮乏只会导致学者们自说自话、相互攻诘;理论研究无地放矢、歧见丛生。国际刑法学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学科,相比照刑法学、犯罪学等成熟学科来说,其范畴与体系研究历来都是薄弱环节,至今尚未建立起能够表明自己独立存在和理论优势的范畴体系雏形。而作为国际刑法核心之核心的国际犯罪一直以来鲜有专门针对其范畴与体系的系统研究。作为本体的范畴与体系的阙如,导致现有的国际犯罪的研究呈现出“广度有余、深度不足”的问题,或是泛泛而谈,失于宽泛,或是浅尝辄止、蜻蜓点水,或是飘忽不定、前后相左。许多精英才俊深入其间,方觉其宏阔无边、迷津纵横,终至望而却步,抽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