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看过根据沈从文先生小说《春桃》改编的同名电影的人,目光一定都会被那个沿途叫喊着“烂字纸换洋取灯儿”的青年女子的背影吸引过,因为她搁下背着的大纸篓以后,后背心衣服上便赫然露出“敬惜字纸”四个字儿。
这捡烂字纸换取灯儿的职业,大概在中国历史上是很有一些年头。
据作家在小说中的描写,春桃到了北平以后,不愿总在总布胡同做侍候洋人的差使,便自个儿找了这个以捡拾废纸为生的事儿来做。三年下来,在北京各处的胡同里寻寻觅觅,也颇做出了些门道来。除了废纸换灯的小买卖,她还不时在“捡来和换来的字纸里”,“抽出些许比较能卖钱的东西,如画片或某将军、某总长写的对联、信札之类”,把这些东西剔出来转卖给晓市的旧货老板转手,甚或直销到北京饭店那几个收古物的铺子里,多赚取一些零用钱。
据说有一次她就捡出了一张康有为的字,一下子卖得了八毛钱。后来居然还得过一点更发财的东西,她在一批由故宫扔出来的废旧纸张中,意外地发现了一包当年高丽王上给明代皇帝的奏章,还有两张钤有大宋“端明殿御宝”大印的宋纸呢,那可是好几百块钱的身价哪!
在中国,“敬惜字纸”的观念起源甚早,恐怕要同蔡伦造纸的年代一样古老呢。不过这一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