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兰兑斯和韦勒克曾先后明确表示,要写以文学英雄为主体的文学史,但在具体操作时,却采取了折中的态度,将个体情状与群体风貌有意识地结合起来。在当代中国学界,蓝棣之在其专著《现代诗的情感与形式》中也如此实验过。作者认为,比起以往的、实际上至今仍在盛行的、一般性地描述文学群体风貌的文学史来,这已是大大推进了一步。
作者只感兴趣于文学史中的“英雄个体”,而对那些由文学凡夫堆积起来的“堆沙包”之类的所谓的文学史则表示出“兴”冷淡。
大家想想,同属于人们常说的“自由诗派”里的胡适与郭沫若,“象征诗派”里的李金发与戴望舒,“格律诗派”里的朱湘与徐志摩,“九叶诗派”里的穆旦与郑敏,“七月诗派”里的曾卓与牛汉,“朦胧诗派”里的北岛与梁小斌,他们的风格各异,呈现出迥然不同的诗歌特色,但习惯上人们却偏好把他们放在一起,强调他们彼此问淡得几乎没有的文学共性,这又是多么的勉强和乏力啊!
文学是非常强调个性的东西。张扬文学个性并保持其原貌才是文学史写作的真正使命。所以,从根本上,作者厌恶只一味强调“流派”、“群体”、“集团”之类的文学史。作者总固执地认为那是些不痛不痒的“大路货”。谢冕也将其蔑称为“一般性著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