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会计就是这么简单
无规矩不成方圆,用规则指导行动——会计常识导读
导读2 四个前提
组织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即在组织核算工作之前,首先要解决与确立核算主体有关的一系列重要问题。这是全部会计工作的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国内外会计界公认的会计核算基本前提有以下四个:
(1)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核算服务的对象或者说是会计人员进行核算采取的立场及空问活动范围界定。
组织核算工作首先应明确为谁核算的问题,这是因为会计的各种要素,例如,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都是同特定的经济实体,即会计主体相联系的,一切核算工作都是站在特定会计主体立场上进行的。如果主体不明确,资产和负债就难以界定,收入和费用便无法衡量,以划清经济责任为准绳而建立的各种会计核算方法的应用便无从谈起。因此,在会计核算中必须将该主体所有者的财务活动、其他经济实体的财务活动与该主体自身的财务活动严格区分开,会计核算的对象是该主体自身的财务活动。
这里应该指出的是,会计主���与经济上的法人不是一个概念。作为一个法人。其经济上必须是独立的,因而法人一般应该是会计主体,但是构成会计主体的并不一定都是法人。比如,从法律上看,独资及合伙企业所有的财产和债务,在法律上应视为所有者个人财产延伸的一部分,独资及合伙企业在业务上的种种行为仍视其为个人行为,企业的利益与行为和个人的利益与行为是一致的,独资与合伙企业都因此而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独资及合伙企业都是经济实体与会计主体,在会计处理上要把企业的财务活动与所有者个人的财务活动截然分开。
(2)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
企业是否持续经营,对于会计政策的选择影响很大,只有设定企业是持续经营的,才能进行下一步的会计处理。由于持续经营是根据企业发展的一般情况所作的设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缩减经营规模乃至停业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为此,往往要求定期对企业持续经营这一前提作出分析和判断。一旦判定企业不符合持续经营前提,就应当改变会计核算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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