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有路网!
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招投标
QQ咨询:
有路璐璐:

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招投标

  • 作者:姜玲
  • 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
  • ISBN:9787508372488
  • 出版日期:2009年06月01日
  • 页数:254
  • 定价:¥30.00
  • 分享领佣金
    手机购买
    城市
    店铺名称
    店主联系方式
    店铺售价
    库存
    店铺得分/总交易量
    发布时间
    操作

    新书比价

    网站名称
    书名
    售价
    优惠
    操作

    图书详情

    内容提要
    本书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规划教材,全书共四章,主要内容包括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装饰工程招标与投标等。书中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装饰工程清单的工程量计算办法和清单综合单价的编制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阐述。全书编写了大量预算案例,并附有清单计价方式的招标实例,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本书主要作为高等院校本科及高职高专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等专业教材,也可供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参考。
    文章节选
    **章 工程计价综述
    **节 建设项目的确定
    一、建设项目的分类
    建设项目亦称投资项目,一般是指具有经批准按照一个设计任务书的范围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的建设工程实体。建设项目一般来说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构成。在民用建设中,一所学校、一所医院、一所宾馆、一个机关单位等为一个建设项目;在工业建设中,一个企业(工厂)、一个矿山(井)为一个建设项目;在交通运输建设中,一条公路、一条铁路为一个建设项目。
    1.单项工程
    单项工程又称工程项目、单体项目,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单项工程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单独编制综合预算,能够单独施工,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工程。如一个学校建设中的各幢教学楼、学生宿舍、图书馆等,门诊大楼、内科住院楼、外���住院楼等都是单项工程。
    2.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具有单独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单独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可以独立组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单独进行生产或发挥效益的工程。通常,单项工程要根据其中各个组成部分的性质不同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例如,工厂(企业)的一个车间是单项工程,则车间的厂房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是单位工程。一幢办公楼的一般土建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煤气管道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均为一个单位工程。需要说明的是,按传统的划分方法,装饰装修工程是建筑工程中一般土建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工作条件、居住条件和环境条件正日益改善,房屋装饰迅速发展,建筑装饰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新兴的、独立的行业,传统的分部工程便随之独立出来,成为单位工程,单独设计施工图纸,单独编制施工图预算。目前,已将原来意义上的装饰分部工程统称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简称为装饰工程(单位工程)。
    3.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是按单位工程的各个部位、主要结构、使用材料或施工方法等的不同而划分的工程。如土建单位工程可以划分为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门窗及木结构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保温、隔热工程,装饰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建筑装饰单位工程可以划分为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工程,脚手架及其他工程等分部工程。
    ……
    目录

    前言
    **章 工程计价综述
    **节 建设项目的确定
    第二节 工程计价的方式
    第三节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四节 装饰工程费用及综合单价
    第二章 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
    **节 楼地面工程
    第二节 墙、柱面工程
    第三节 天棚工程
    第四节 门窗工程
    第五节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第六节 其他工程
    第三章 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
    **节 楼地面工程
    第二节 墙、柱面工程
    第三节 天棚工程
    第四节 门窗工程
    第五节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第六节 其他工程
    第七节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第四章 装饰工程招标与投标
    **节 招标投标制
    第二节 装饰工程开标、评标
    第三节 装饰工程投标报价的依据和编制程序
    第四节 投标策略和报价技巧
    附录一 装饰工程投标报价实例
    附录二 山东省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部分表格
    参考文献

    与描述相符

    100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