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问题主要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和演变出来的,所以,从本质上讲,它其实是一个经济问题。正因为如此,如果把环境问题与经济发展割裂开来,就环境而论环境,单纯依靠命令—控制式行政手段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的。我国环境保护事业30多年的发展历程已经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根据国际经验,更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应当是实行环境经济一体化:一方面,在宏观经济决策层面引入环境评估,要求所有重大的发展战略和经济政策都必须考虑环境因素;另一方面,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而非行政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
尽管早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就提出了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公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明确要求“制定和推行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和税收政策,包括考虑将资源环境因素纳入经济核算体系”。但在实践中,由于“唯GDP至上”的经济主义仍占据主流地位,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象并未得到扭转。如今,日益脆弱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这一严峻现实使长期以来实行的单边经济主义发展路线再也无法继续下去了,生态环境问题成为我国发展进程中不容回避,亦不容拖延的大问题。
2005年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