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城镇化:中国农村社会
进步经济发展的大趋势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国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2004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宣布:“除烟叶外,取消农业特产税,每年可使农民减轻负担48亿元。从今年起,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5年内取消农业税。”这一重大决策,对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加速农村城镇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法国社会学家H·孟德拉斯在《农民的终结》一书中指出:“20亿农民站在工业文明的入口处,这就是20世纪下半叶和当今世界给社会科学提出的主要问题。”(H·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297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50多年来世界经济的发展历程中,世界城市人口比重由31.2%上升到51.14%。根据2004年3月17日**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2003年底,我国城市化率为40.53%,已经进人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发展小城镇,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战略,把中国特色的城市化--即城镇化推向了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大又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2004年**一号文件《中共**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又进一步指出:“小城镇建设要同壮大县域经济、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移民搬迁结合起来,引导更多的农民进入小城镇,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人口聚集、市场扩大的良性互动机制,增强小城镇吸纳农村人口、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城镇化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过程,在中国农村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凸显出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