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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 作者:本社
  •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509303825
  • 出版日期:1900年01月01日
  • 页数:284
  • 定价:¥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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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社
    • ISBN
      9787509303825
    • 作者
    • 页数
      284
    • 出版时间
      1900年01月01日
    • 定价
      ¥25.00
    • 所属分类
    文章节选
    .变更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
    一,应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
    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
    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15.2变更权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15.3款
    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没
    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15.3变更程序
    15.3.1变更的提出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第15.1款约定情形的,
    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变更意向书应说明变更的具
    体内容和发包人对变更的时间要求,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
    料。变更意向书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
    措施和竣工时间等内容的实施方案。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根据变更
    意向书要求提交的变更实施方案的,由监理人按第15.3.3项约
    定发出变更指示。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第15.1款约定情形的,监理
    人应按照第15.3.3项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3)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发出的图纸和文件,经
    检查认为其中存在第15.1款约定情形的,可向监理人提出书面
    变更建议。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
    说明。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
    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承包人书面建议后的14天内作出变更
    指示。经研究后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监理人书面答复承包
    人。
    (4)若承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
    项变更,应立即通知监理人,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监理人与
    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
    15.3.2变更估价
    (1)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
    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
    报价内容应根据第15.4款约定的估价原则,详细开列变更工作
    的价格组成及其依据,并附必要的施工方法说明和有关图纸。
    (2)变更工作影响工期的,承包人应提出调整工期的具体
    细节。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要求提前或延长
    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应施工措施等详细资料。
    (3)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监理人收到承包
    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根据第15.4款约定的估价原则,按
    照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15.3.3变更指示
    (1)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
    (2)变更指示应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变更内容以及变
    更的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并附有关图纸和文件。承包人
    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
    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
    款约定处理。
    15.4.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
    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15.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
    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
    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15.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
    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
    作的单价。
    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监理人。合理化建议书的内容应包括建议工作的详细说明、进度
    计划和效益以及与其他工作的协调等,并附必要的设计文件。监
    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是否采纳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
    应按第15.3.3项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15.5.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
    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按**有关规定在专
    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给予奖励。
    15.6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
    应调整。
    15.7计日工
    15.7.1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
    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
    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15.7.2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
    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
    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设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办法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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