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
**章 导论
1.简述刑法的概念、形式和特征。
答:(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刑法包含上述一切形式的刑法,狭义的刑法特指刑法典。
[形式]刑法存在的形式有三种,分别为: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特征](1)调整范围的广泛性。刑法保护一切对我们社会生活至关重要的利益。(2)调整对象的专门性.(3)刑法制裁的严厉性。(4)刑法发动的补充性和保障性。
[考点](1)刑法典单指1997年刑法典,是狭义上的刑法,广义上的刑法是指除刑法典外,还包括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2)现行有效的单行刑法只有一个:《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3)附属刑法是指附带规定于经济法、行政法、民法等非刑事法律中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例:《专利法》67条规定: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简述刑法的任务和机能。
答:[任务](1)惩罚,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2)保护人民、社会和**,即:①保卫****,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②保护国有���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③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④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机能]刑法有三种机能:(1)规制机能,即维持社会秩序的机能;(2)保护机能,即保护**、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3)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和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