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环境指数的总体评分
企业经营环境总指数的评分由7个方面指数、15个分项指数和29个基础指数的评分决定。多数方面指数包含几个分项指数和基础指数,分别反映企业经营环境的不同方面和不同角度。各基础指数的计算主要来自被调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就该项指数对当地企业经营环境的评价,评分分为5档,分别用1、2、3、4和5表示,依次表示“很差”、“较差”、“一般”、“较好”、“很好”。其中1表示“很差”,5表示“很好”。因此,我们把处于中位的评分3分(表示“一般”)视为中性评价,高于3分的评分是比较积极或偏于正面的评价,而低于3分的评分是比较消极或偏于负面的评价。此外,还有少量指数是以数量指标的形式进行测度的。例如,关于企业税外缴费负担,是按占企业年度销售收入的百分比来计算的。企业经营环境指数的计算,是依据这些主观评价和客观数据做出的。具体的计算方法,我们将在本报告的*后部分详细说明。
前一节的排名变化只反映各省份相对位置的变化。有些省份排名发生变化,可能与其他企业经营环境比较接近的省份发生了变化有关。事实上,各省份企业经营环境的进步,要通过它们的企业经营环境指数总体评分的变化才能更准确地反映出来。表1-3列出了各省份在2006年、2008年和2010年间企业经营环境指数总体评分及其变化。
观察表1–3,我们首先发现,尽管各省份的排序变化有上升也有下降,但是从企业经营环境指数总体评分的情况看,全国30个省份2008年的评分均高于它们本身2006年的评分,各省份的平均得分,从2.88分提高到3.09分(按算术平均计算,下同),平均上升了0.21分。这说明全国各地在2006~2008年期间,企业经营环境都有一定程度的改善;而在2008~2010年间,绝大部分省份的评分都有所下降,各省份平均得分从3.09分下降到3.00分,平均下降了0.09分。这说明在此期间企业经营环境普遍发生了一定程度的退步或恶化。这是一个很值得警惕的现象。
其次,尽管各省份的总体评分都在变动,但是不同地区的变动幅度差异明显。总的来说,2006年排名比较靠后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省份,在2006~2008年期间,多数总体评分提高的幅度超过了全国平均提高幅度,改善幅度较大。因此,两年间各地区的企业经营环境水平有某种收敛的趋势。各省份总体评分的标准...